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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20千伏木凯线工程影响运行安全事件通报 2015年1月20日,220千伏木凯线工程发生一起因施工质量问题影响220千伏北茶甲、乙线运行的安全事件。 事件经过: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新建220千伏木凯甲乙线R16-R17塔段OPGW光缆与被穿越的运行中220千伏北茶甲线BC54+1至BC55塔段下导线(C相)安全距离不满足规程要求,若出现闪络放电情况或施工人员误登地线支架,将发生施工人员触电事故或220千伏北茶甲线跳闸事故。为确保安全,调度部门立即对220千伏北茶甲线进行紧急停电。该事件导致220千伏北茶甲线非计划停电19小时,220千伏北茶乙线退出重合闸9小时,停电期间,调控中心发布V级电网风险,对电网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事件原因: 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未对该重要交叉跨越距离进行验收复核,在北茶线和木凯线R16-R17段线路完成架线施工后没有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和报验程序,直接恢复220千伏北茶甲乙线送电,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一是设计单位对重要交叉跨越位置的重要性和敏感性不高,对现场实际勘察深度不够,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计算复核出错,同时设计院各专业对接不严,专业间提资不全面,交底不细致。 二是工程公司在图纸会审前,虽对照设计图纸对塔基标高、线路转角进行了实地复测,但未对交叉跨越净空距离进行复核,且未经设计和业主项目部确认。 三是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验收人员提出需要工程公司复核的问题未进行监督跟进,没有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四是业主项目部未将线路跨越距离是否满足要求作为关键管控要点,将其视为保人身、保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防线予以充分重视,安全关口未前移。 五是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其它管理人员未能全面掌握本工程的信息并组织现场送电前的复检工作。 题目:导致该安全事件的直接原因是()。
(2015年)220千伏木凯线工程影响运行安全事件通报 2015年,220千伏木凯线工程发生一起因施工质量问题影响220千伏北茶甲、乙线运行的安全事件。 事件经过: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新建220千伏木凯甲乙线R16-R17塔段OPGW光缆与被穿越的运行中220千伏北茶甲线BC54+1至BC55塔段下导线(C相)安全距离不满足规程要求,若出现闪络放电情况或施工人员误登地线支架,将发生施工人员触电事故或220千伏北茶甲线跳闸事故。为确保安全,调度部门立即对220千伏北茶甲线进行紧急停电。该事件导致220千伏北茶甲线非计划停电19小时,220千伏北茶乙线退出重合闸9小时,停电期间,调控中心发布V级电网风险,对电网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1月20日, 事件原因: 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未对该重要交叉跨越距离进行验收复核,在北茶线和木凯线R16-R17段线路完成架线施工后没有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和报验程序,直接恢复220千伏北茶甲乙线送电,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一是设计单位对重要交叉跨越位置的重要性和敏感性不高,对现场实际勘察深度不够,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计算复核出错,同时设计院各专业对接不严,专业间提资不全面,交底不细致。 二是工程公司在图纸会审前,虽对照设计图纸对塔基标高、线路转角进行了实地复测,但未对交叉跨越净空距离进行复核,且未经设计和业主项目部确认。 三是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验收人员提出需要工程公司复核的问题未进行监督跟进,没有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四是业主项目部未将线路跨越距离是否满足要求作为关键管控要点,将其视为保人身、保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防线予以充分重视,安全关口未前移。 五是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其它管理人员未能全面掌握本工程的信息并组织现场送电前的复检工作。 题目:导致该安全事件的间接原因不包括()。
(2015年)220千伏木凯线工程影响运行安全事件通报 2015年,220千伏木凯线工程发生一起因施工质量问题影响220千伏北茶甲、乙线运行的安全事件。 事件经过: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新建220千伏木凯甲乙线R16-R17塔段OPGW光缆与被穿越的运行中220千伏北茶甲线BC54+1至BC55塔段下导线(C相)安全距离不满足规程要求,若出现闪络放电情况或施工人员误登地线支架,将发生施工人员触电事故或220千伏北茶甲线跳闸事故。为确保安全,调度部门立即对220千伏北茶甲线进行紧急停电。该事件导致220千伏北茶甲线非计划停电19小时,220千伏北茶乙线退出重合闸9小时,停电期间,调控中心发布V级电网风险,对电网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1月20日, 事件原因: 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未对该重要交叉跨越距离进行验收复核,在北茶线和木凯线R16-R17段线路完成架线施工后没有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和报验程序,直接恢复220千伏北茶甲乙线送电,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一是设计单位对重要交叉跨越位置的重要性和敏感性不高,对现场实际勘察深度不够,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计算复核出错,同时设计院各专业对接不严,专业间提资不全面,交底不细致。 二是工程公司在图纸会审前,虽对照设计图纸对塔基标高、线路转角进行了实地复测,但未对交叉跨越净空距离进行复核,且未经设计和业主项目部确认。 三是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验收人员提出需要工程公司复核的问题未进行监督跟进,没有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四是业主项目部未将线路跨越距离是否满足要求作为关键管控要点,将其视为保人身、保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防线予以充分重视,安全关口未前移。 五是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其它管理人员未能全面掌握本工程的信息并组织现场送电前的复检工作。 题目:根据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勘查应查看检修(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装设接地线的位置、邻近线路、()、多电源、自备电源、地下管线设施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
(2015年)220千伏木凯线工程影响运行安全事件通报 2015年,220千伏木凯线工程发生一起因施工质量问题影响220千伏北茶甲、乙线运行的安全事件。 事件经过: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新建220千伏木凯甲乙线R16-R17塔段OPGW光缆与被穿越的运行中220千伏北茶甲线BC54+1至BC55塔段下导线(C相)安全距离不满足规程要求,若出现闪络放电情况或施工人员误登地线支架,将发生施工人员触电事故或220千伏北茶甲线跳闸事故。为确保安全,调度部门立即对220千伏北茶甲线进行紧急停电。该事件导致220千伏北茶甲线非计划停电19小时,220千伏北茶乙线退出重合闸9小时,停电期间,调控中心发布V级电网风险,对电网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1月20日, 事件原因: 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未对该重要交叉跨越距离进行验收复核,在北茶线和木凯线R16-R17段线路完成架线施工后没有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和报验程序,直接恢复220千伏北茶甲乙线送电,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一是设计单位对重要交叉跨越位置的重要性和敏感性不高,对现场实际勘察深度不够,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计算复核出错,同时设计院各专业对接不严,专业间提资不全面,交底不细致。 二是工程公司在图纸会审前,虽对照设计图纸对塔基标高、线路转角进行了实地复测,但未对交叉跨越净空距离进行复核,且未经设计和业主项目部确认。 三是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验收人员提出需要工程公司复核的问题未进行监督跟进,没有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四是业主项目部未将线路跨越距离是否满足要求作为关键管控要点,将其视为保人身、保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防线予以充分重视,安全关口未前移。 五是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其它管理人员未能全面掌握本工程的信息并组织现场送电前的复检工作。 题目:导致该安全事件的间接原因之一是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其它管理人员未能全面掌握本工程的信息并组织现场送电前的复检工作。
(2015年)220千伏木凯线工程影响运行安全事件通报 2015年,220千伏木凯线工程发生一起因施工质量问题影响220千伏北茶甲、乙线运行的安全事件。 事件经过: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新建220千伏木凯甲乙线R16-R17塔段OPGW光缆与被穿越的运行中220千伏北茶甲线BC54+1至BC55塔段下导线(C相)安全距离不满足规程要求,若出现闪络放电情况或施工人员误登地线支架,将发生施工人员触电事故或220千伏北茶甲线跳闸事故。为确保安全,调度部门立即对220千伏北茶甲线进行紧急停电。该事件导致220千伏北茶甲线非计划停电19小时,220千伏北茶乙线退出重合闸9小时,停电期间,调控中心发布V级电网风险,对电网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1月20日, 事件原因: 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未对该重要交叉跨越距离进行验收复核,在北茶线和木凯线R16-R17段线路完成架线施工后没有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和报验程序,直接恢复220千伏北茶甲乙线送电,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一是设计单位对重要交叉跨越位置的重要性和敏感性不高,对现场实际勘察深度不够,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计算复核出错,同时设计院各专业对接不严,专业间提资不全面,交底不细致。 二是工程公司在图纸会审前,虽对照设计图纸对塔基标高、线路转角进行了实地复测,但未对交叉跨越净空距离进行复核,且未经设计和业主项目部确认。 三是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验收人员提出需要工程公司复核的问题未进行监督跟进,没有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四是业主项目部未将线路跨越距离是否满足要求作为关键管控要点,将其视为保人身、保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防线予以充分重视,安全关口未前移。 五是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其它管理人员未能全面掌握本工程的信息并组织现场送电前的复检工作。 题目:导致该安全事件的间接原因之一是业主项目部未将线路跨越距离是否满足要求作业关键管控要点,将其视为保人身、保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防线予以充分重视,安全关口未前移。
(2009年)500kV顺广甲线“8.25”人身安全事故通报 500kV顺广甲线迁改工程项目,在杆塔拆卸施工过程中,铁塔横担变形断裂,造成2名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高空坠落死亡。 事故经过:分包单位当日继续进行拆卸线路工作,鉴于之前用绞磨提升导线失败、手板葫芦提升导线成功的情况,当日采用了手板葫芦提升方法提升导线移至滑车处。施工作业中,2名人员负责上塔作业(死者),塔下有专人监护。当所有工具都到达A相横担前端,上塔作业的2人将双保险安全带分别固定在横担主材和绝缘子上,随后,上塔作业的2人分别站在导线上的绝缘子两侧,其中1人开始操作手扳葫芦提升导线,在手扳葫芦受力且导线上升瞬间,铁塔A相横担突然发生折断,两人连同施工机具和导线一同坠落地面,造成两人高空坠落死亡事故。 原因分析:一是顺广甲线1987年投产的广东省第一条国外进口交钥匙工程,与现有国产铁塔相比塔材单薄,设计裕度仅有1.1,受力点必须在设计施工孔进行起吊作业,否则将破坏横担受力平衡。施工方案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第302条规定对起吊作业提出明确要求“在横担施工孔上提升导线”,分包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而是采用在横担上直接绑扎起吊的作业方法,使横担主材受力变形,改变受力结构后导致横担折断。 二是旧横担折断时,因2名作业人员站在导线上作业(双保险安全带分别系在横担主材前部和绝缘子上),随横担、绝缘子和导线从39.5米高空一同坠落地面。 三是分包单位工程施工管理混乱。事发前一天同类型工作已经发生过横担前部折断,横担随绝缘子及导线坠落地面的事故。当时在塔上作业的两名施工人员由安全带保护悬挂空中,自救上塔后自行下塔,无受伤。但事后,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施工班长、施工队长都没有上报公司或项目管理单位,没有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及组织查找原因,没有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隐瞒发生的未遂事故,擅自决定继续施工,并在第二日继续用同样方法作业,正是由于现场管理混乱从而导致这次人身事故的最终发生。 四是总包单位对现场疏于管理;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控制不力;安全施工管理人员投入不足。事故发生前一日未遂事件发生时,有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均不在事发现场,未能及时了解掌握未遂事件信息,未能即时下令停止施工,也未能组织深入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停产整顿,丧失了阻止第二日同类作业继续施工的机会。 题目:导致该安全事件的直接原因是()。
(2009年)500kV顺广甲线“8.25”人身安全事故通报 500kV顺广甲线迁改工程项目,在杆塔拆卸施工过程中,铁塔横担变形断裂,造成2名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高空坠落死亡。 事故经过:分包单位当日继续进行拆卸线路工作,鉴于之前用绞磨提升导线失败、手板葫芦提升导线成功的情况,当日采用了手板葫芦提升方法提升导线移至滑车处。施工作业中,2名人员负责上塔作业(死者),塔下有专人监护。当所有工具都到达A相横担前端,上塔作业的2人将双保险安全带分别固定在横担主材和绝缘子上,随后,上塔作业的2人分别站在导线上的绝缘子两侧,其中1人开始操作手扳葫芦提升导线,在手扳葫芦受力且导线上升瞬间,铁塔A相横担突然发生折断,两人连同施工机具和导线一同坠落地面,造成两人高空坠落死亡事故。 原因分析:一是顺广甲线1987年投产的广东省第一条国外进口交钥匙工程,与现有国产铁塔相比塔材单薄,设计裕度仅有1.1,受力点必须在设计施工孔进行起吊作业,否则将破坏横担受力平衡。施工方案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第302条规定对起吊作业提出明确要求“在横担施工孔上提升导线”,分包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而是采用在横担上直接绑扎起吊的作业方法,使横担主材受力变形,改变受力结构后导致横担折断。 二是旧横担折断时,因2名作业人员站在导线上作业(双保险安全带分别系在横担主材前部和绝缘子上),随横担、绝缘子和导线从39.5米高空一同坠落地面。 三是分包单位工程施工管理混乱。事发前一天同类型工作已经发生过横担前部折断,横担随绝缘子及导线坠落地面的事故。当时在塔上作业的两名施工人员由安全带保护悬挂空中,自救上塔后自行下塔,无受伤。但事后,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施工班长、施工队长都没有上报公司或项目管理单位,没有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及组织查找原因,没有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隐瞒发生的未遂事故,擅自决定继续施工,并在第二日继续用同样方法作业,正是由于现场管理混乱从而导致这次人身事故的最终发生。 四是总包单位对现场疏于管理;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控制不力;安全施工管理人员投入不足。事故发生前一日未遂事件发生时,有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均不在事发现场,未能及时了解掌握未遂事件信息,未能即时下令停止施工,也未能组织深入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停产整顿,丧失了阻止第二日同类作业继续施工的机会。 题目:导致该安全事件的间接原因之一是()。
(2009年)500kV顺广甲线“8.25”人身安全事故通报 500kV顺广甲线迁改工程项目,在杆塔拆卸施工过程中,铁塔横担变形断裂,造成2名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高空坠落死亡。 事故经过:分包单位当日继续进行拆卸线路工作,鉴于之前用绞磨提升导线失败、手板葫芦提升导线成功的情况,当日采用了手板葫芦提升方法提升导线移至滑车处。施工作业中,2名人员负责上塔作业(死者),塔下有专人监护。当所有工具都到达A相横担前端,上塔作业的2人将双保险安全带分别固定在横担主材和绝缘子上,随后,上塔作业的2人分别站在导线上的绝缘子两侧,其中1人开始操作手扳葫芦提升导线,在手扳葫芦受力且导线上升瞬间,铁塔A相横担突然发生折断,两人连同施工机具和导线一同坠落地面,造成两人高空坠落死亡事故。 原因分析:一是顺广甲线1987年投产的广东省第一条国外进口交钥匙工程,与现有国产铁塔相比塔材单薄,设计裕度仅有1.1,受力点必须在设计施工孔进行起吊作业,否则将破坏横担受力平衡。施工方案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第302条规定对起吊作业提出明确要求“在横担施工孔上提升导线”,分包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而是采用在横担上直接绑扎起吊的作业方法,使横担主材受力变形,改变受力结构后导致横担折断。 二是旧横担折断时,因2名作业人员站在导线上作业(双保险安全带分别系在横担主材前部和绝缘子上),随横担、绝缘子和导线从39.5米高空一同坠落地面。 三是分包单位工程施工管理混乱。事发前一天同类型工作已经发生过横担前部折断,横担随绝缘子及导线坠落地面的事故。当时在塔上作业的两名施工人员由安全带保护悬挂空中,自救上塔后自行下塔,无受伤。但事后,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施工班长、施工队长都没有上报公司或项目管理单位,没有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及组织查找原因,没有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隐瞒发生的未遂事故,擅自决定继续施工,并在第二日继续用同样方法作业,正是由于现场管理混乱从而导致这次人身事故的最终发生。 四是总包单位对现场疏于管理;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控制不力;安全施工管理人员投入不足。事故发生前一日未遂事件发生时,有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均不在事发现场,未能及时了解掌握未遂事件信息,未能即时下令停止施工,也未能组织深入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停产整顿,丧失了阻止第二日同类作业继续施工的机会。 题目:分包单位工程施工管理混乱的表现不包括()。
(2009年)500kV顺广甲线“8.25”人身安全事故通报 500kV顺广甲线迁改工程项目,在杆塔拆卸施工过程中,铁塔横担变形断裂,造成2名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高空坠落死亡。 事故经过:分包单位当日继续进行拆卸线路工作,鉴于之前用绞磨提升导线失败、手板葫芦提升导线成功的情况,当日采用了手板葫芦提升方法提升导线移至滑车处。施工作业中,2名人员负责上塔作业(死者),塔下有专人监护。当所有工具都到达A相横担前端,上塔作业的2人将双保险安全带分别固定在横担主材和绝缘子上,随后,上塔作业的2人分别站在导线上的绝缘子两侧,其中1人开始操作手扳葫芦提升导线,在手扳葫芦受力且导线上升瞬间,铁塔A相横担突然发生折断,两人连同施工机具和导线一同坠落地面,造成两人高空坠落死亡事故。 原因分析:一是顺广甲线1987年投产的广东省第一条国外进口交钥匙工程,与现有国产铁塔相比塔材单薄,设计裕度仅有1.1,受力点必须在设计施工孔进行起吊作业,否则将破坏横担受力平衡。施工方案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第302条规定对起吊作业提出明确要求“在横担施工孔上提升导线”,分包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而是采用在横担上直接绑扎起吊的作业方法,使横担主材受力变形,改变受力结构后导致横担折断。 二是旧横担折断时,因2名作业人员站在导线上作业(双保险安全带分别系在横担主材前部和绝缘子上),随横担、绝缘子和导线从39.5米高空一同坠落地面。 三是分包单位工程施工管理混乱。事发前一天同类型工作已经发生过横担前部折断,横担随绝缘子及导线坠落地面的事故。当时在塔上作业的两名施工人员由安全带保护悬挂空中,自救上塔后自行下塔,无受伤。但事后,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施工班长、施工队长都没有上报公司或项目管理单位,没有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及组织查找原因,没有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隐瞒发生的未遂事故,擅自决定继续施工,并在第二日继续用同样方法作业,正是由于现场管理混乱从而导致这次人身事故的最终发生。 四是总包单位对现场疏于管理;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控制不力;安全施工管理人员投入不足。事故发生前一日未遂事件发生时,有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均不在事发现场,未能及时了解掌握未遂事件信息,未能即时下令停止施工,也未能组织深入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停产整顿,丧失了阻止第二日同类作业继续施工的机会。 题目:导致该安全事件的间接原因之一是总包单位对现场疏于管理;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控制不力;安全施工管理人员投入不足。
(2009年)500kV顺广甲线“8.25”人身安全事故通报 500kV顺广甲线迁改工程项目,在杆塔拆卸施工过程中,铁塔横担变形断裂,造成2名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高空坠落死亡。 事故经过:分包单位当日继续进行拆卸线路工作,鉴于之前用绞磨提升导线失败、手板葫芦提升导线成功的情况,当日采用了手板葫芦提升方法提升导线移至滑车处。施工作业中,2名人员负责上塔作业(死者),塔下有专人监护。当所有工具都到达A相横担前端,上塔作业的2人将双保险安全带分别固定在横担主材和绝缘子上,随后,上塔作业的2人分别站在导线上的绝缘子两侧,其中1人开始操作手扳葫芦提升导线,在手扳葫芦受力且导线上升瞬间,铁塔A相横担突然发生折断,两人连同施工机具和导线一同坠落地面,造成两人高空坠落死亡事故。 原因分析:一是顺广甲线1987年投产的广东省第一条国外进口交钥匙工程,与现有国产铁塔相比塔材单薄,设计裕度仅有1.1,受力点必须在设计施工孔进行起吊作业,否则将破坏横担受力平衡。施工方案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第302条规定对起吊作业提出明确要求“在横担施工孔上提升导线”,分包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而是采用在横担上直接绑扎起吊的作业方法,使横担主材受力变形,改变受力结构后导致横担折断。 二是旧横担折断时,因2名作业人员站在导线上作业(双保险安全带分别系在横担主材前部和绝缘子上),随横担、绝缘子和导线从39.5米高空一同坠落地面。 三是分包单位工程施工管理混乱。事发前一天同类型工作已经发生过横担前部折断,横担随绝缘子及导线坠落地面的事故。当时在塔上作业的两名施工人员由安全带保护悬挂空中,自救上塔后自行下塔,无受伤。但事后,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施工班长、施工队长都没有上报公司或项目管理单位,没有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及组织查找原因,没有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隐瞒发生的未遂事故,擅自决定继续施工,并在第二日继续用同样方法作业,正是由于现场管理混乱从而导致这次人身事故的最终发生。 四是总包单位对现场疏于管理;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控制不力;安全施工管理人员投入不足。事故发生前一日未遂事件发生时,有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均不在事发现场,未能及时了解掌握未遂事件信息,未能即时下令停止施工,也未能组织深入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停产整顿,丧失了阻止第二日同类作业继续施工的机会。 题目:施工作业中对存在的重大危险点应特别关注,严格要求按照施工方案实施,发现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的应立即予以制止、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