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向大恒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到期未能归还借款,大恒银行向法院起诉甲乙二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关于诉的合并和共同诉讼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本案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
B、 本案属于诉的客体的合并
C、 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
D、 本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
下载APP答题
由4l***ds提供 分享 举报 纠错

相关试题

单选题 《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本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无论是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实施了犯罪,还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都能适用该款前段的规定
B、该款规定意味着教唆犯也可能是从犯
C、唆使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也应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
D、该款中的“犯罪”并无限定,既包括一般犯罪,也包括特殊身份的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

单选题 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最终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执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A市中级法院
B、B市中级法院
C、C市中级法院
D、乙省高级法院

单选题 家住上海的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三间,后将其改为铺面经营小商品。在北京工作的王乙(王甲之弟)知道此事后,认为自己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故与王甲交涉。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权,并通过法定程序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诉讼中,李某认为自己与王氏两兄弟关系不错,担心打官司会伤了和气,便退出了诉讼。不久,李认为退出不妥,又向法院要求参加诉讼。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和诉讼法理论,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A、作为诉讼参加人,李某不能重复参加本案诉讼
B、根据诚信原则,李某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C、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李某均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D、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李某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单选题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 )

A、某市公安局为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悬挂在社区居民楼入口处,以方便居民联系
B、某省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C、某县政府通过中介机构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D、某区法院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推行“网上立案”、“社区开庭”等措施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有效民事行为的是()

A、某青年以一块糖果换得某10岁儿童的一块手表
B、某精神病人在患病期间将家里的摄像机送给邻居
C、某单位两职工就家具转让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
D、五个中学生强行以7元人民币的价格买下某同学的一辆新自行车

单选题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的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一方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B、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C、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选题 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7条第1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
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D、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

单选题 甲深夜进入小超市,持枪胁迫正在椅子上睡觉的店员乙交出现金,乙说“钱在收款机里,只有购买商品才能打开收款机”。甲掏出100元钱给乙说“给你,随便买什么”。乙打开收款机,交出所有现金,甲一把抓跑。事实上,乙给甲的现金只有88元,甲“亏了”12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甲进入的虽是小超市,但乙已在椅子上睡觉,甲属于入户抢劫
B、只要持枪抢劫,即使分文未取,也构成抢劫既遂
C、对于持枪抢劫,不需要区分既遂与未遂,直接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量刑即可
D、甲虽“亏了”12元,未能获利,但不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抢劫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