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刚性需求旺盛的“北上广深”及其他省会城市城区内、百强县和“121工程”重点县县城内定价合理、销售前景较好的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合理控制低密度住宅项目
B、 土地出让前景良好、负债规模合理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上年度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20亿元(含)以上的地级市,以及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综合实力强、运作规范、信誉良好的国家级开发区
C、 土地出让前景良好、负债规模合理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上年度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10亿元(含)以上的地级市,以及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综合实力强、运作规范、信誉良好的国家级开发区
D、 土地出让前景良好、负债规模合理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上年度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15亿元(含)以上的地级市,以及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综合实力强、运作规范、信誉良好的省级以上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