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应通过网络核查、面谈、电话调查或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证明材料真实性,并与《贷款调查申报审批表》等材料进行核对
B、 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应通过外数慧查等,核实收入证明出具单位的真实性和存续性,并通过电话与单位联系人确认,核实是否为借款申请人本人所在单位出具,对于经调查工作单位不存在或查无此人的,不得受理其申请
C、 对借款申请人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单位信息的,应比对与借款申请人出具的收入证明上的单位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要求借款申请人说明原因
D、 应认真落实面谈,结合借款申请人的年龄、学历、本地居住时间、从事行业、所在单位、所任职务、工作年限等,对借款申请人收入证明真实性做出判断。对于借款申请人所提供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单位、所从事行业、所任职务明显不符的,应要求借款申请人补充提供一种或多种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包括纳税证明、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社保证明、银行对账单、家庭资产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