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试题数量: 购买人数: 提供作者:

有效期: 个月

章节介绍: 共有个章节

收藏
搜索
题库预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 (建办科电〔2020〕3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直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城镇风貌特色的重要载体。保护 好、利用好这些珍贵历史文化遗存是城乡建设工作的使命和任 务。近期一些地方在城市更新改造中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 区和建筑,对城市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风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 失。为了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现就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各地 要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专项工作,按照应 划尽划、应保尽保原则,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具有保护价值的城 市片区和建筑及时认定公布。认定公布后,要及时挂牌测绘建档, 明确保护管理要求,完善保护利用政策,确保有效保护、合理利 用。 二、加强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评估论证。对涉及老街区、 老厂区、老建筑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各地要预先进行历史文化 资源调查,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论证,确保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 除历史遗存、不砍老树。对改造面积大于1公顷或涉及5栋以上 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项目,评估论证结果要向省级住房和城乡建 设(规划)部门报告备案。 三、加强监督指导。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 加大指导和监督管理力度,组织市(县)对已经开工的城市更新 改造项目开展自查,确保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得到有 效保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管 理责任,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切实做 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对不尽责履职、保护不力,造 成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受到影响的领导干部、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关党组织或者机关、单位提出 开展问责的建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8月3日【缺少答案,请补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 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通知 (鲁建设字〔2022〕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济南、烟台、潍坊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 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厅字〔2021〕36号), 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 好历史文化遗产,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 责任感、使命感 《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重要讲话、重要 指示精神为指导,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历 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视。《意见》是我国在1982年建立历 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 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确定了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 承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提出了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 承体系、加强保护利用传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 施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和任务要求,是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 要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对于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具有 重大里程碑意义。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文 物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 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贯彻 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 作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意见》确定的 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根,不断提升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工作水平,为延续历史文脉、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 化自信、推动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开展学习宣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 各级保护主管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意见》精神、全面准确把 握《意见》要义,作为贯彻落实好《意见》要求的重要前提,深 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深 刻理解、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把《意 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要通 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 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籍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 精神。同时,要积极协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在相 关班次中增加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相关培训课程。要充分利用报 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和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 体,采取设立专栏、访谈、典型案例推介等多种方式,集中报道、 广泛宣传《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各地学习贯彻、狠抓落实的经验 做法,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关 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重点任务,全面推动保护传承工作 各级保护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 一系列重大举措和工作任务,明确重点工作,着力狠抓落实。 (一)完善保护法规体系。各地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优势, 积极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传承地方立法,或以政府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制定风貌管控、资金管理相关配套文 件。 (二)推进规划编制报批。积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做好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审查工作,尽快完成历史文化名城、 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报批。科学编制第二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 划,2022年5月底前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复。 (三)加强保护管理。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 补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修复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 合发展。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保 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涉及不可 移动文物的,应严格履行文物保护相关审批程序。 (四)拓展资金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项目,支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原住居民 以房屋、资金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保护利用和开发建设,享受合 理收益。 (五)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保护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 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加强预防性保护、日常保养和保护修缮。 坚持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制度,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缺少答案,请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