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作家写了一部畅销网络小说,2015 年底在某文学网站发表,一共收到了 50 万元的稿费。2016 年该小说被某视频网站挑中,希望获取相关版权,由该视频网站进行作品改编,拟改编成 35 集电视剧的剧本并请相关制作团队拍成连续剧播出,该作家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与视频网站签订了合同,并于当日收到了一次性版权费 100 万元,并约定该作家可以同期获得该电视剧未来收入的 10%提成。同日,该网站与两家电视台签约并商定拍摄完毕后就提供给他们进行首轮播放,且允许其后续不限次数播放两年,每家电视台以 50 万元/集的价格认购播映权,后续播放不再收费。2016 年 12 月 31 日两家电视台一次性将全款都支付给了该视频网站。由于该电视台热播,备受观众喜爱,电视台首轮播放完毕后,该视频网站随即在自己的网站上进行独播,合计约有 200 万人付费收看,人均花费
10 元,且另外获得了 3000 万元的电视剧视频点播贴片广告收入。该电视剧网站独播的相关收入假
设均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进账。已知 1.5 年期对应的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为 3%.电视剧行业制作风险为 5%.影视行业政策风险为 3%.市场监管风险为 2%.企业特定风险为 1%.其他风险为 1%。
要求:(1)该小说的著作权人是谁?该电视剧的著作权人是谁?
(2)作家将小说发表在文学网站上出让的是著作权中的哪些财产权利,作家将小说出让给视频网 站对应的是著作权中的哪些财产权利?
(3)计算折现率。
(4)评估 2016 年 6 月 30 日时点上该作家的小说著作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