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试题数量: 购买人数: 提供作者:

有效期: 个月

章节介绍: 共有个章节

收藏
搜索
题库预览
Ds 散文 亲情
《母亲的手》
那年秋天回家,母亲正在院子里剥玉米。夕阳斜斜地打在她身上,我喊了一声妈,她抬起头来,手上还攥着一个玉米棒子。我走过去,想帮她,她却把手缩了缩,说:“别,脏。”可我还是握住了她的手。
那双手,我有多久没仔细看过了?
手掌上是密密麻麻的老茧,像久旱的土地裂开的纹路,又像是老树的年轮,一圈一圈,记录着我不曾参与的岁月。食指和中指之间有道深深的裂口,已经结了痂,痂的边缘还翘着,露出粉色的新肉。指甲剪得很短,短到几乎看不见白色的月牙,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黑泥。手背上的皮肤松了,青筋像蚯蚓一样蜿蜒着,老年斑星星点点,像是时光不小心洒落的墨汁。
可我记得的,不是这双手。
我记得的是冬天的早晨,这双手把我从热被窝里捞出来,给我穿上在炉火上烤得暖烘烘的棉袄。那双手的温度,比炉火还要暖。我记得放学下雨,这手举着伞站在校门口,伞总是朝我这边斜,另一边的肩膀淋得透湿,可握着伞柄的那只手,还是稳稳的。我记得生病发烧的夜里,这手一遍遍摸我的额头,凉凉的,带着井水的温度,从黑夜摸到天亮。
这双手曾经是光滑的。我依稀记得,小时候睡觉,总要攥着母亲的一根手指才肯闭眼。那手指细细长长的,指甲剪得整齐,透着健康的粉色。夏天的时候,那手指上还带着栀子花的香气——母亲喜欢在院子里种栀子,花开的时候掐两朵别在衣襟上,顺手也在我的手腕上用指甲划一道痕,说这样蚊子就不咬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
大概是那些凌晨四点的清晨,这双手在冷水里洗衣服的时候。冬天的水刺骨,可她还是要把衣服洗得干干净净,搓衣板上一下一下,搓到双手通红,像胡萝卜一样。大概是那些盛夏的午后,这双手在田里拔草的时候。草叶子割人,泥土里还有虫子,可她顾不上这些,只想着赶紧干完活,好回家给孩子做饭。大概是那些无数个深夜,这双手还在灯下缝缝补补的时候。针脚细细密密的,眼睛已经有些花了,要把针凑到灯下才能穿过去。穿过去了,她笑了,像个孩子。
我握着她这双手,忽然想起一件事。
那年我考上大学,要去很远的城市。临走的前一天晚上,母亲在灯下给我缝被子的四个角。她说,新被子容易跑絮,缝上几针就老实了。她缝得很慢,每一针都要比划半天。我躺在旁边看,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半夜醒来,灯还亮着,她还坐着。我问她怎么还不睡,她说:“我再看看,还有啥落下的。”
后来我才知道,那晚她根本没睡。天亮的时候,她把我所有的衣服又检查了一遍,扣子松的重新钉上,线头开了的重新缝好。然后她站在厨房里给我包饺子,剁馅的声音一下一下,比平时都轻,怕吵醒我。包完饺子,她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站在我门口看了很久,最后还是没有叫醒我。
火车开动的时候,我透过车窗看见她站在那里,手举着,不知道该放下还是该继续挥。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她也不理,就那么站着,越来越小,越来越远。我那时还不知道,那一站,就是故乡的尽头;那一刻,就是童年的结束。
现在,我就这样握着她的手。她想抽回去,说:“手糙,别摸。”我不放。我说:“妈,我给你剪剪指甲吧。”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说:“你行吗?别剪着我的肉。”
我找来指甲刀,把她的手摊开,放在我的膝盖上。她的手真重啊,重得像是装着一辈子的分量。我小心翼翼地剪着,每剪一下,她就说一声“好了好了,差不多了”。我说“别动,还有毛边呢”,她就乖乖不动了,像个听话的孩子。
剪完十个手指,我抬起头,看见她在看我。那眼神,和当年站在校门口等我放学的眼神一模一样。我忽然明白,无论我长到多大,无论这双手变成什么样子,在她眼里,我永远是那个攥着她手指才能入睡的孩子。
而她在我眼里,也永远是那双手——不是现在这双粗糙的、长满老茧的手,而是当年那双光滑的、带着栀子花香的手。两双手隔着一整个青春,在时光的两端,紧紧握着,怎么也不肯松开。
《父亲的背影》
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是在火车站,父亲爬过月台去买橘子。我的父亲没有爬过月台,他的背影,是在一个个我离开的车站,是他转身时留给我的最后一瞥。
那年我去外地上大学,父亲坚持要送。我说不用,他都五十多的人了,折腾什么。他不说话,只是拎起我最大的那个箱子,往肩膀上一扛,就走了出去。我只好跟在后面。
到了车站,他把箱子放好,又爬上爬下地检查车窗是否严实,座位底下能不能放脚,开水房在哪个方向。这些事他在家已经问过我无数遍,可到了车上,还要亲自再看一次。列车员开始催送客的下车,他还在那儿絮絮叨叨:钱要分开放,别全放在一个兜里;到了打电话,响三声就挂,我再打过来,省你的话费。
我说知道了知道了,你快下去吧。
他下了车,站在站台上,隔着车窗看着我。火车开动的时候,我看见他转过身去,往出口的方向走。他的背已经有些驼了,肩膀一边高一边低——大概是刚才扛箱子扛的。他走得很慢,不像年轻时那样风风火火,一步一步,像是在丈量什么。阳光照在他花白的头发上,亮晶晶的,像是落了一层霜。
我忽然想叫他一声。可是火车已经开快了,他的背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人群里。
那是我第一次发现,父亲老了。
后来我毕业工作,在城市里扎了根。每次回家,父亲都要送。我说爸你别送了,又不是不认识路。他还是送,送到村口,送到汽车站,送到火车站。每次都是一样的程序:安顿行李,检查车窗,絮叨叮嘱,然后转身离去。他的背影,就这样一次次刻进我的记忆里。
有一年秋天回去,正赶上家里收稻子。父亲不让帮忙,说我坐了一天车累,歇着。我哪里歇得住,还是去了田里。他弯着腰割稻子,我在后面把割下的稻子捆起来。阳光烈烈的,晒得人皮肤发烫。父亲的脊背在太阳下一拱一拱的,汗衫湿透了,贴在身上,能看见一根根肋骨。他割一阵,直起腰来捶捶背,然后又弯下去。那姿势,和二十年前一模一样。
可二十年前,他割稻子是不用直腰的。那时候他年轻,一口气能从这头割到那头,回过头来冲我喊:“小子,快点,别磨蹭!”现在他不喊了,只是默默地割,默默地捶腰,默默地走得很慢,让我能跟得上。
收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挑着两捆稻子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月光照着他,照着他的扁担,照着他一晃一晃的身影。稻子很重,他的身子微微倾斜,可他还是稳稳地走着,一步都不晃。我看着那个背影,忽然想起小时候,他也这样挑着我——那时候他挑的是箩筐,一头放着我,一头放着妹妹,走亲戚,赶集市,一走就是十几里。我们在箩筐里摇摇晃晃,像坐在摇篮里,睡了一觉又一觉,醒来时已经到了地方。
现在他挑不动我了。可他还是挑着稻子,挑着这个家,挑着所有的重担,一声不吭地往前走。我跟在他后面,想说点什么,喉咙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月光很亮,亮得能看见他鬓角的白发,一根一根,像秋天的霜。
去年冬天,父亲病了。我赶回去,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瘦得脱了形。看见我,他笑了笑,说:“没事,就是老了,零件该修了。”我坐在床边,握着他的手。那双手干枯得像老树皮,骨节粗大,全是茧子。我忽然想起来,这双手,曾经把我举过头顶,让我骑在肩上看花灯;这双手,曾经在冬天的早晨给我暖过耳朵,一边暖一边说“小兔崽子,又不戴帽子”;这双手,曾经在我考上大学的时候抖得厉害,连录取通知书都拿不稳。
出院那天,我去办手续,让他在门口等着。办完出来,看见他背对着我站在路边,正在往远处望。他的背弯得更厉害了,棉袄穿在身上空荡荡的,肩膀一高一低,像是永远也正不回来。风吹过来,吹乱了他的头发,他不理,就那么站着,像个等着被认领的孩子。
我走过去,喊了一声爸。他回过头来,笑了,说:“办完了?咱们回家吧。”
回家。这两个字,他说了一辈子。小时候送我上学,他说“放学就回家”;长大后送我远行,他说“放假就回家”;现在他站在风里等我,说的还是“咱们回家”。好像只要回了家,一切就都好了。
我挽着他的胳膊往前走。他的身子轻得像一片枯叶,可走路的姿势还和从前一样——稳稳的,一步都不晃。我知道,那是他一辈子的姿势,也是留给我的最后一个背影。
《奶奶的橘子》
奶奶去世那年,我在千里之外的城市。接到电话的时候,窗外正下着雨,淅淅沥沥的,像谁在轻轻地哭。我放下电话,呆坐了很久,脑子里一片空白。后来我去厨房倒水,看见案板上放着一个橘子,忽然就哭了。
奶奶和橘子的记忆,是从我五岁那年开始的。
那年秋天,奶奶带我去赶集。集市上人很多,卖什么的都有,我东张西望,什么都新鲜。走到一个水果摊前,我走不动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橘子——金黄黄的,圆溜溜的,堆得小山一样,在太阳底下闪着光,像是无数个小太阳。我拽着奶奶的衣角,指了指那堆橘子,没说话。
奶奶蹲下来,看了看我的脸,又看了看那些橘子,站起来问摊主:“多少钱一斤?”
“三毛。”
奶奶沉默了。那时候的三毛钱,可以买一斤盐,可以买一包火柴,可以吃好几天的菜。奶奶的手在口袋里摸了摸,摸出一个手绢包,一层一层打开,里面是一卷皱巴巴的毛票。她数了数,抬起头说:“称半斤吧。”
摊主称了五个橘子,用旧报纸包好,递给奶奶。奶奶接过来,没给我,一直拎到家里。到了家,她把橘子放在桌上,一个一个地看,看了好一会儿,挑出一个最大的,递给我。我剥开皮,一股香气扑出来,满屋子都是。我吃了一瓣,酸酸甜甜的,又吃一瓣,很快就吃完了。奶奶在旁边看着,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说:“慢点吃,别噎着。”
我说:“奶奶,你也吃。”
奶奶摇摇头:“我不爱吃酸的,牙不好。”
后来我才知道,奶奶不是不爱吃,是舍不得吃。那剩下四个橘子,她放在柜子里,一天给我一个,吃了五天。第五天吃完,我问奶奶:“明天还有吗?”奶奶摸摸我的头,说:“等赶集再买。”
从那以后,每次赶集,奶奶都会给我买橘子。有时候五个,有时候三个,不管几个,都是用一个手绢包着拎回来,到家先给我最大的那个。那手绢是蓝底白花的,洗得发白了,可还是干干净净的。
我上了中学,去镇上住校。每次回家,奶奶都要给我准备一兜橘子。她不知道从哪听说,橘子皮泡水可以治晕车,就在我上车前塞一把橘子皮,说:“路上嚼着,别晕车。”我坐在车上,嚼着又苦又涩的橘子皮,回头看她,她还站在路口,越来越小,越来越远,最后变成一个点,消失在尘土里。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橘子不是买来的,是奶奶在院子里种的一棵橘树结的。那棵橘树是她从别人家讨来的苗,种了好几年才结果。每年秋天,橘子熟了,她一个都不舍得吃,全部摘下来,放在床底下的瓦罐里,等我回来。瓦罐里垫着稻草,稻草上面铺着橘子,一个一个,码得整整齐齐。我回来的时候,她把瓦罐拖出来,像献宝一样,说:“看,奶奶给你留的橘子。”
那年我考上大学,要去很远的地方。临走前,奶奶拉着我的手,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最后她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东西,塞给我。是一个橘子,用那方蓝底白花的手绢包着。手绢已经洗得薄了,能看见里面橘子的颜色。奶奶说:“路上吃,到了给奶奶打个电话。”
火车开动的时候,我剥开那个橘子,吃了一瓣,酸酸甜甜的,和十五年前吃的那一个一模一样。我忽然想起第一次吃橘子的情景——奶奶蹲在水果摊前,犹豫了很久,还是买下半斤。那时候的三毛钱,是奶奶攒了好几天的鸡蛋换来的。
后来我在城市里工作,每年都回去看奶奶。她越来越老了,走路要拄拐杖,耳朵也背了,说话要凑到耳边喊。可每次回去,她还是从床底下拖出那个瓦罐,里面还是码着整整齐齐的橘子,一个一个,金黄金黄的。我假装吃不完,让她帮着吃,她摇摇头,还是那句话:“我不爱吃酸的,牙不好。”
奶奶走的那年秋天,橘树没结果。妈妈说是树老了,该砍了。我没让砍。第二年春天,橘树又发了新芽,开了小白花,香得很。夏天的时候,结了几个小青果,还没长大就落了。妈妈说,树是通人性的,它也知道奶奶不在了。
现在每次看到橘子,我都会想起奶奶。想起她蹲在水果摊前的身影,想起她用手绢包着橘子回家的样子,想起她从床底下拖出瓦罐时的笑容。那方蓝底白花的手绢,我一直留着,压在箱底,洗得再薄也舍不得扔。
因为那里面,包着奶奶的橘子,也包着我整个的童年。
Ds 散文 文化
《方言,是一条回家的路》
傍晚在菜市场,听见一个母亲教训孩子:“做作业快滴啦,莫拖拖拉拉!”那拖得长长的尾音,像一根无形的线,突然把我拽回千里之外的童年。我站在那里,怔怔地看着那对母子走远,眼里竟有些潮润。
那是我久违的乡音。
说起来,我已经许多年不讲方言了。大学时在省城,大家都说普通话,偶尔冒出几句家乡话,会被室友笑着学舌。毕业后到了更远的城市,普通话成了日常的工具,流利,标准,不带任何地方色彩。打电话回家,开头总是用普通话喊一声“妈”,母亲在那边沉默一下,然后用带着口音的普通话应我。可说着说着,她就忘了,不知不觉换回了家乡话。我也不知不觉跟着换回去。那一瞬间,电话两端的距离突然就消失了,好像她就在我面前,端着刚出锅的饺子,催我趁热吃。
方言就是这样一条隐秘的通道。它不声不响地藏在我们舌根底下,平时用不着,甚至想不起来。可一旦某个熟悉的音节落进耳朵,就像钥匙插进锁孔,“咔哒”一声,整扇记忆的门就打开了。
我想起小时候,祖母坐在院子里择菜,嘴里哼着听不懂的歌谣。我问她唱的什么,她说是外婆教的,外婆的外婆传下来的。那些字句在普通话里没有对应的意思,可祖母说,一唱起来,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后来她教我:“月光光,照地堂,虾仔跳,鱼仔藏……”我跟着念,舌头怎么都绕不过来,祖母笑得直不起腰。那时候不懂,那些绕口的音节里,藏着的是她整个童年,是一个早已消逝的岭南乡村的夜晚。
方言从来不只是说话的方式。它是我们感知世界的第一套模具。用方言叫的“妈妈”,和用普通话叫的“妈妈”,听起来一样,可贴在心口的分量不同。方言里的“回家”,不只是回到一个地点,是回到一个温热的气场,回到灶台上的蒸汽、院子里的鸡叫、隔壁婶婶的长调。方言里的“吃饭”,不只是进食,是围坐一桌的热闹,是筷子碰碗的声响,是母亲说“食饱未”时的眼神。
这些年,我越来越害怕听到一种声音——小孩子用标准的普通话喊爷爷奶奶,而老人用生硬的普通话应答。那些本该用方言传递的温暖,在翻译的过程中漏掉了太多。老人眼里的光暗了一暗,孩子浑然不觉,继续低头玩手机。方言的链条,就在这样一次次翻译中,越拉越细,越拉越薄,最后“啪”的一声断了。
去年回乡,在村口遇见一个孩子。我问:“细佬,去边度?”他愣愣地看着我,摇摇头,用普通话回答:“我不懂你说什么。”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对于他,我成了一个陌生人,一个说着他奶奶才说的奇怪语言的外地人。而对他来说,那些土里土气的音节,和这片土地一起,正在变成模糊的背景。
可方言不该是这样的。它不是一个展览馆里的旧物,不是一张需要被保存的标本。它应该是活的,应该是孩子嘴里喊出的第一声“阿嫲”,应该是菜市场里的讨价还价,应该是巷口老人们在黄昏里东家长西家短的絮叨。它应该是炊烟,是米香,是夜归时巷子深处的几声犬吠。
那天在电话里,母亲说起邻居家的喜事,说得眉飞色舞。我听不太懂那些老话里的词,可我听懂了她语气里的欢喜。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方言于我,早已不是用来交流的工具——我可以用普通话和她交流所有事情。可有些东西,是普通话送不到的。那些东西藏在“做功课快滴啦”的尾音里,藏在“食饱未”的问句里,藏在祖母哼的那些听不懂的歌谣里。那些东西,叫根。
夜深了,窗外的城市安静下来。我拿起手机,给母亲发了一条语音。用的是方言:“阿妈,你睡未?”
发出去之后,我忽然笑了。这条语音,在光纤里穿梭几千公里,穿过无数的路由器、交换机,最后落在母亲的手机上。可它真正走的路,不是这些。它走的是祖母坐在院子里择菜的那个下午,走的是我第一次学会叫“阿妈”的那个黄昏,走的是所有我用这种声音哭过、笑过、撒娇过、赌气过的日子。
方言,是一条回家的路。
路的尽头,永远有人在等你。
《一碗粥里的五千年》
我喝粥喝了几十年,直到这个冬天,才突然发现,我喝的不只是一碗粥。
那天早晨,母亲照例端来小米粥。粥在碗里微微晃动着,表面结了一层薄薄的米油,金亮金亮的。我舀起一勺,送进嘴里,温润的米香慢慢化开,从舌尖一直暖到胃里。这是喝了几十年的味道,熟悉得像自己的呼吸。
可那天不知怎的,我看着这碗粥,忽然想起许多事来。
想起小时候,外婆煮粥,总要守着灶台,用木勺慢慢地搅。她说,煮粥要有耐心,搅够三千六百下,米油才会出来,粥才养人。我那时不信,偷偷数过,数到一百就忘了。可外婆真的就那么搅,一圈一圈,从早搅到晚,从年轻搅到白头。
想起《周书》上的那句话:“黄帝始烹谷为粥。”几千年前,某个清晨或者黄昏,我们的先民第一次把谷物放进陶罐,加水,生火。当第一缕米香从罐口飘出,飘进那个半地穴式的房子里,飘进先民的鼻腔,那一刻,他们一定愣住了。那种温暖、妥帖、令人心安的味道,此前从未有人闻过。从那以后,这个味道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我们的餐桌,一代一代,传了五千年。
想起宋人笔记里记载的范仲淹。少年时寄居寺庙,每天煮一锅粥,放冷了切成四块,早晚各吃两块。那段“断齑画粥”的日子,后来成就了“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胸怀。一碗粥,托起的是一个寒门子弟的全部希望,也是整个士大夫阶层的清贫气节。
想起小时候生病,什么都不想吃,母亲就熬白粥,熬得稀烂,一口一口吹凉了喂我。那时候觉得生病也没什么不好,可以赖在床上,可以不用上学,可以喝到母亲特意熬的粥。现在想来,那碗粥里,哪里只是米和水,分明是母亲的全部担心和温柔。
中国人喝粥,喝了五千年,喝出的是什么呢?
我想,是一种“养”的智慧。粥不像肉,浓烈刺激,不像酒,令人沉醉。粥是温和的,慢吞吞的,需要时间,需要耐心,需要小火慢炖。它不追求一时的口感,而是慢慢地滋养,慢慢地渗透,慢慢地让身体暖和起来,让肠胃舒服起来。就像中国人的处世之道,不尚强梁,不慕浮华,细水长流,润物无声。
粥里还有中国人对“度”的理解。太稠了是饭,太稀了是汤,恰到好处的粥,介于两者之间,刚刚好。这“刚刚好”三个字,贯穿了中国人的一生。做人要刚刚好,不卑不亢;做事要刚刚好,不疾不徐;说话要刚刚好,不偏不倚。一碗粥里,藏着的是中道,是分寸,是几千年积累下来的生活智慧。
粥里还有中国人关于“家”的全部记忆。游子思乡,想起的往往是母亲熬的粥。冬天回家,推开门的瞬间,最先闻到的永远是粥的香味。那是家的标志,是归属的信号,是所有疲惫的终点。一碗粥端上来,不管在外面经历了什么,这一刻,都放下了。
那天喝完粥,我走进厨房,看见母亲正在刷锅。灶台上放着一个小锅,锅里还剩下小半碗粥,是我喝剩的。母亲端起锅,想倒掉,我说别倒,给我。我接过锅,用勺子把剩下的粥一点一点刮干净,送进嘴里。
母亲笑了,说:“跟小时候一样,锅底都要舔干净。”
我也笑了。是啊,跟小时候一样。可我知道,不只是跟小时候一样,是跟五千年来的每一个中国人一样。我们都曾喝过母亲熬的粥,都用勺子刮过锅底,都在粥的香气里长大,然后离开,然后又回来,端起一碗粥,慢慢地喝,慢慢地品,品出岁月的味道,品出文明的味道。
那天下楼散步,路过一个建筑工地,围挡上写着“某粥店开业在即”几个大字。我站在那儿看了半天,忽然觉得,这个城市再怎么变,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五千年了,我们喝粥的碗换过了,煮粥的锅换过了,连煮粥的米都换过无数品种了,可粥还是粥,还是那个味道,还是那个喝法,还是那个让人一想起来就心头一暖的东西。
我忽然明白了,文明是什么。
文明不是一个博物馆,不是一堆放在玻璃柜里的文物。文明是一碗粥,是每天早晨端上来的那一碗,是五千年来从未断过的那一碗。我们喝着这碗粥长大,也会喝着这碗粥老去,我们的孩子会接着喝,孩子的孩子也会接着喝。只要粥还在煮,只要还有人愿意花时间慢慢地熬,这碗里的文明,就永远不会凉。
《巷子深处有书声》
我家住的那条巷子,窄得连汽车都开不进来。两边是老旧的砖房,墙上的青苔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巷子深处有一所小学,每天早晨七点半,朗朗的读书声准时响起,穿过窄窄的巷子,推开每一扇虚掩的木窗。
我每天上班都从那里经过。听那些稚嫩的声音念“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念“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有时候下小雨,书声和雨声混在一起,清清冷冷的,却让人心里莫名地暖。有时候是冬天,天还没亮透,那些声音就从各家各户的窗户里飘出来,一个比一个响,好像要把整个冬天都喊醒。
有一天下班回来,看见巷口围着一群人。走近了才知道,是隔壁王叔的孙子放学回来,正在给几个老人念报纸。小家伙刚上三年级,认字还不全,磕磕绊绊的,念得满头大汗。可老人们听得认真,不时点头,听到不认识的字,还凑过去看,说:“这个字长得真怪,是什么?”小家伙就得意起来,说这是“饕餮”,老师今天刚教的。
我站在那里,忽然想起很多事来。
想起祖父,他是村里为数不多的识字人。农闲的时候,左邻右舍都来我家,听他念信、写信。他念得很慢,每个字都要斟酌一下,好像那些字是有重量的,要小心地捧着。念完了,他还要解释几句,说这句是什么意思,那人在那边过得好不好。听的人就点头,有时候笑,有时候抹眼泪。那些从远方寄来的字,经过祖父的口,变成了活的声音,落进每个人的心里。
想起小时候,村里有个老秀才,每天傍晚坐在巷口的石墩上,给孩子们讲故事。讲《三国》,讲《西游》,讲得兴起,就站起来比划。他手里总拿着一把蒲扇,扇子上写着四个字:晴耕雨读。我们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天晴的时候种地,下雨的时候读书,这样就能吃饱,也能明白。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亮亮的,像是看见了很远的地方。
那时候村里穷,书少。谁家有一本连环画,全村的孩子都借。借到了,几个人挤在一起看,一个人念,其他人听。念的人声音大得像吵架,听的人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出。书翻到最后一页,所有人都长出一口气,然后开始争论刚才的情节。那种争论,能争到天黑,争到各家各户亮起灯,喊孩子回家吃饭。
后来我到城里读书,发现城里的孩子不这样。他们有自己的书房,有整墙整墙的书,想看什么有什么。可他们不太看书了,整天抱着手机刷来刷去。有时候在公交车上,看见一个孩子捧着手机,屏幕上闪闪烁烁的,他看得入迷,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我想起村里那些孩子,想起他们听故事时瞪大的眼睛,想起他们争论时涨红的脸。那些眼睛,那些脸,现在都看不到了。
巷子里的小学放学了,孩子们涌出来,叽叽喳喳的。有个男孩边走边背书,背的是“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他背得磕磕巴巴,老是忘词,旁边的小伙伴就接一句,他又接着背。两个人就这样一路背一路笑,背错了就重来,背对了就击掌。巷子里飘着他们的笑声,也飘着那些诗句。
我跟在他们后面,听着那些断断续续的句子,忽然觉得,几千年的文明,就是这样传下来的。不是通过博物馆,不是通过教科书,而是通过一个孩子磕磕巴巴的背诵,通过巷口的念信,通过石墩上的故事,通过无数个普通的夜晚,父母给孩子读的睡前故事。
那些故事,那些诗句,那些古老的智慧,就这样一代一代,从口到耳,从耳到心,从不中断。
晚上回家,路过隔壁王叔家,窗户开着,里面传来小家伙的声音:“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王叔在边上听着,不时纠正一句:“是庙里有个老和尚,不是山里。”小家伙不服气,说老师讲的就不一样。王叔笑了,说:“老师讲的是老师讲的,爷爷讲的是爷爷讲的,都对。”
我站在窗外,听了一会儿,然后轻轻走开。月亮升起来了,照在巷子的青石板上,明晃晃的,像一条流动的河。河的那头,是祖父念信的声音,是老秀才蒲扇上的字,是村里孩子挤在一起看书的黄昏。河的这头,是小家伙磕磕巴巴的故事声。
只要这声音还在,文化就不会死。
巷子深处,书声又响起来了。
Ds 散文 家乡
《家乡的桥》
我的家乡有一条河,河上有一座桥。
桥很老了,老到没有人能说清它是哪一年建的。桥头的石碑上刻着字,可那些字早就被风雨磨平了,只剩下几个模糊的笔画,像老人脸上的皱纹,藏着说不完的故事。
桥是石拱桥,三个拱,中间那个最大,两边的略小。桥面铺着青石板,一块一块,被脚步磨得光滑发亮。雨天的时候,石板上有浅浅的水洼,映着天光云影。晴天的时候,孩子们在桥上跑来跑去,脚步声哒哒哒的,像一阵急雨。
我小时候,最喜欢趴在桥栏上看河。
河水从西边来,到桥下打个旋,然后向东流去。夏天的时候,河里有水草,绿油油的,随波摇摆。水草间有小鱼,银白色的,一闪一闪。我们拿罐头瓶,系上绳子,瓶里放点馒头屑,沉到水里,过一会儿提上来,总有几条小鱼在瓶里慌慌张张地游。捞到了也不带回家,看看就又倒回河里。那时候不觉得有什么,现在想想,那大概是最早的“放生”了。
桥东头有一棵老槐树,比桥还要老。树身空了一半,可枝叶依然茂盛。夏天,树荫能遮住半座桥。卖西瓜的就在树下摆摊,一刀下去,咔嚓一声,红瓤黑籽,甜味能把整个桥都熏醉了。我们买了西瓜,就坐在桥栏上吃,吃完把瓜皮往河里一扔,看它们晃晃悠悠地漂远。有一回,一个孩子不小心把瓜皮扣在另一个孩子头上,两个人在桥上追着跑,跑着跑着都笑了。
桥西头是供销社,红砖房子,门口挂着招牌,写着“为人民服务”。供销社里什么都有,盐啊糖啊布啊针线啊,还有我们最馋的糖果。那种硬糖,一毛钱两块,包着花花绿绿的纸。我们攥着好不容易攒下的硬币,趴在柜台上,隔着玻璃看,看半天才舍得说出要哪个颜色。糖含在嘴里,能甜一个下午。
桥中间,是最热闹的地方。夏天的晚上,吃过饭,大家都到桥上来乘凉。大人们摇着蒲扇,东家长西家短地聊天。我们小孩子就围着桥跑来跑去,玩捉迷藏,玩老鹰抓小鸡。跑累了,就躺在大人的席子上,看天上的星星。桥下的水哗哗地响,桥上的风凉凉地吹,有时听着听着就睡着了,什么时候被抱回家的都不知道。
后来我离开家乡,去了很远的城市。每年回去,都要到桥上走一走。桥还是那座桥,可桥上的人不一样了。那些一起捉鱼的孩子,有的去了南方,有的去了北方,有的还在外地没回来。卖西瓜的老汉早就不在了,老槐树更老了,空了的树洞能钻进一个孩子。
有一年回去,发现桥头立了一块牌子,写着“文物保护单位”。我问村里人,这桥什么时候成文物了?村里人说,上面来人看了,说有三百年历史了,要保护起来,不能拆。我说挺好,不拆就好。心里却在想,三百年,多少人在上面走过,多少故事在这里发生,桥都记着,只是不说。
那天黄昏,我又一次站在桥上。河水还是从西边来,到桥下打个旋,然后向东流去。夕阳把桥染成金色,把水染成金色,把我染成金色。我忽然想起小时候,也是这样的黄昏,母亲在桥头喊我回家吃饭。那声音穿过长长的岁月,还在耳边响着。
桥还是那座桥。可站在桥上的人,已经不是那个孩子了。
《家乡的炊烟》
小时候,家乡的炊烟是会说话的。
早晨的炊烟,瘦瘦的,直直的,从各家各户的烟囱里升起来。那时候家家都烧柴,早饭简单,熬一锅稀饭,热几个馒头,灶膛里添几根柴就够了。炊烟淡淡的,在晨光里泛着青色,像是给村子画上的一道眉毛。
中午的炊烟最盛。放学回家,走在田埂上,远远就看见村子上空飘着一片淡淡的烟。走近了,就能分出哪一缕是自家的。自家的炊烟,烟囱是红的,冒出来的烟比别家的黑一点——父亲说,是因为我们家的灶膛深,烧的是硬柴,火旺,烟就浓。我看不出来,但我知道,那缕烟下面,母亲正在灶台前忙活,锅里炖着我爱吃的菜。
黄昏的炊烟最好看。夕阳西下,把整个村子都染成金色。炊烟从家家户户升起,在金色的光里变成橙红色,一缕一缕,飘啊飘,飘到很高很高才散开。那时候,放牛的孩子牵着牛回来了,下地的人扛着锄头回来了,鸡啊鸭啊也都回窝了。整个村子被炊烟笼罩着,暖暖的,静静的,像一幅画。
冬天的时候,炊烟最让人想念。放学回来,手冻得通红,远远看见自家的烟囱在冒烟,就知道家里是暖的。推开门,灶膛里的火光映着母亲的背影,锅里的热气扑面而来。把手伸到灶门口烤一烤,暖意从指尖一直流到心里。那一刻觉得,世上最幸福的事,就是冬天放学回家,看见自家的炊烟。
后来长大了,去县城读书,一个月才回家一次。每次坐车到村口,第一件事就是抬头找那缕烟。看见了,心里就踏实;看不见,就有点慌。有一次回来晚了,天都黑了,村子上空一片暗,看不见烟。我一路小跑回家,推开门,母亲正在灶台前忙活,灶膛里的火红通通的。我说,看不见烟,还以为出什么事了。母亲笑了,说,傻孩子,天黑了,烟就看不见了。那时候才知道,烟不只是烟,是一根看不见的线,一头拴着家,一头拴着我。
再后来,去了更远的地方。村子也变了。家家户户用上了煤气,烟囱还在,可再也不冒烟了。偶尔回去,走在村里,总感觉少了什么。少了什么呢?想了很久才明白,少了那缕烟。
村子还是那个村子,房子还是那些房子,可没有烟,就像画没有题款,诗没有题目,少了一股活气。黄昏的时候,夕阳还是那么好看,可没有炊烟来配,总觉得空落落的。
去年清明回去扫墓,路过一个老院子,忽然看见烟囱里冒出一缕烟。我愣住了,站在那里看了很久。是一个老人,还在用柴火灶。我站在院墙外,闻到了柴火的味道,闻到了米饭的味道,闻到了家的味道。那一刻,眼泪差点掉下来。
原来,烟不只是烟。它是信号,告诉放学归来的孩子,饭快熟了;是路标,指引晚归的人,家在哪个方向;是信使,把家里的消息,悄悄告诉天上的云。现在它没了,可那些闻到烟就想起家的记忆,还在。
母亲说,煤气方便,干净,不用劈柴,不用掏灰。我知道她说得对。可有时候,还是想念那缕烟。想念冬天进门时的暖意,想念黄昏时那一片橙红,想念放学路上抬头找烟的那个瞬间。
炊烟没了,可家乡还在。家乡不只是一个地方,是那个地方的人和事,是那些回不去的时光,是记忆深处永远飘着的那一缕烟。
《家乡的方言》
我的家乡话里,“回家”叫“转厝”。
这两个字怎么写,我小时候不知道,只觉得发音有意思——舌头一卷,从齿间滑到舌尖,再从舌尖弹出来,像一颗圆润的珠子,滚落在唇边。后来查资料才明白,“厝”就是房子,转厝,就是转回自己的房子。多形象啊,不是直直地走回去,是转,绕来绕去,终究还是回到那个地方。
小时候,从不说普通话。在家里说家乡话,在村里说家乡话,在镇上赶集也说家乡话。上学了,老师说,要讲普通话。可一下课,满操场又是叽叽喳喳的家乡话。那时候觉得,普通话是穿在外面的衣裳,规规矩矩的;家乡话是贴身的,怎么舒服怎么来。
家乡话里有很多有趣的词。下雨叫“落雨”,太阳叫“日头”,月亮叫“月光”。吃饭叫“食饭”,喝茶叫“啉茶”,睡觉叫“困觉”。这些词,用家乡话说出来,每一个字都带着体温。特别是“困觉”,说出来的时候,舌头卷着,软软的,绵绵的,真像是在说一件舒服的事。
有些意思,用普通话怎么都说不出来,只能用家乡话。比如“生分”。这两个字,不是陌生,不是疏远,是曾经很亲的人,慢慢变得客气了。用普通话说,得绕一大圈;用家乡话说,两个字就够了。还有“好势”,不是好,不是合适,是一切刚刚好,不多不少,不早不晚。母亲把菜端上桌,尝一口,点点头,说一声“好势”,那一刻,所有的满意都在里面了。
离家久了,家乡话用得越来越少。在城里,大家都说普通话,偶尔冒出几句家乡话,别人听不懂,还得翻译。慢慢的,有些词就想不起来了。有一回打电话回家,想说“扁食”,想了好一会儿,愣是想不出普通话怎么说。后来才反应过来,是“馄饨”。那一刻有点难过,像是把什么东西弄丢了。
可奇怪的是,只要一踏上家乡的土地,那些忘了的词,全都回来了。从车站出来,听见第一声家乡话,像钥匙插进锁孔,咔哒一声,门就开了。然后开始说,越说越顺,越说越亲,说到最后,自己都听出来了——腔调变了,那些在城里压下去的尾音,全翘上来了。
有一年回去,在村口遇见一个老人。他坐在石墩上晒太阳,眯着眼,看见我,问:“转来啦?”我说:“转来了。”他说:“这次多住几日?”我说:“住几日就转去。”他点点头,不再说话,继续眯着眼晒太阳。那几句对话,用普通话说,不过几个字;用家乡话说,每一个字都像一双手,轻轻拍在我心上。
后来老人不在了。每次路过那个石墩,总觉得他还坐在那里,眯着眼,问一句“转来啦”。我知道那是幻觉,可我愿意相信是真的。因为在家乡话里,那些走了的人,还在。
家乡话是会老的。现在村里的孩子,好多都不说家乡话了。他们从小说普通话,上学说普通话,回家跟父母也说普通话。父母也跟他们说普通话,说得磕磕巴巴的,可还是要说。我问一个孩子,你会说家乡话吗?他摇摇头,说,会听一点点,不会说。我听了,心里空落落的。
可又能怪谁呢?世界变了,家乡也变了。路修宽了,楼盖高了,手机信号满格了。孩子们将来要去更远的地方,说普通话更方便。家乡话再好,也只能留在家里。只是,留在家里的东西,总有一天会没人记得。
可我还是想说,会说一天就说一天。因为有些话,只有用家乡话才能说透。比如“转厝”。比如“好势”。比如那些轻轻一问就让人眼眶发热的话。
比如那句:“转来啦?”
Ds 散文 校园生活
《钟声》
母校的钟声,不是电铃,是一口真正的铜钟。
钟挂在教导处门前的梧桐树上。梧桐老了,树皮斑驳,可枝叶依然繁茂,春天开紫色的花,秋天飘巴掌大的叶。钟就藏在那些枝叶深处,平日里看不见,只有敲响的时候,才能从叶缝里瞥见一角古旧的金黄。
敲钟的是门卫陈伯。他有一块怀表,据说是他父亲传下来的,走得极准。每天早晨七点四十,陈伯从门房里出来,不紧不慢地走到梧桐树下,从兜里掏出那块怀表看一眼,然后拉起那根垂下来的麻绳,开始敲。
当——当——当——
第一声钟响的时候,往往还有几个学生从巷口狂奔而来,书包在屁股后头一颠一颠的。陈伯就停下来,等他们跑进校门,再接着敲。等钟声落尽,那些狂奔的孩子已经消失在教学楼里,操场上空荡荡的,只有梧桐叶子在风里沙沙地响。
我那时候不懂,为什么陈伯要等。后来才明白,那口钟的意义,从来不只是报时。它是在等人。
初三那年,我迷上了画画。不是美术课的那种,是在课本的空白处画小人,画马,画飞机。数学课本的边边角角,被我画满了各种姿势的小人——有站着的,有坐着的,有打球的,有睡觉的。数学老师姓周,戴一副黑框眼镜,上课时总爱突然走到某个同学身边,然后猛地抓起那人的课本,翻看几眼,再放回去。我的课本被他抓起来过三次。前两次他看了我一眼,没说话。第三次,他看了很久,然后说:“下课来我办公室。”
那天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是体育,我没去上,去了周老师的办公室。我站在他面前,等着挨骂。他翻着我的课本,翻到全是小人的那一页,又翻到全是马的那一页,然后抬起头,说:“画得不错。”
我愣住了。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本《芥子园画谱》,递给我,说:“借你的。别在课本上画了,糟蹋书。”
我捧着那本书,走出办公室,站在走廊上。梧桐树就在前面,夕阳把叶子染成金色,陈伯正在树下浇花。当当当,钟声响了,放学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本《芥子园画谱》是周师从他自己的老师那里传下来的。扉页上有一行字,写的是“己亥年春,某某存”。那某某,是周老师的名字。
我终究没有成为画家。可那本书我一直留着,扉页上又添了一行字:“丙申年秋,某某读。”那某某,是我的名字。
高三那年,陈伯退休了。新来的门卫用上了电铃,准时准点,一分钟都不差。那口钟不再响了,挂在梧桐树上,像一个被遗忘的音符。毕业那天,我们班在梧桐树下拍照。有人提议,敲一下钟吧。于是班长爬上去,拉起那根麻绳,当——
钟声还是那个声音,沉沉的,嗡嗡的,从树冠里传出来,传遍整个校园。我们都站在那里,听着那一声钟响,谁都没说话。然后快门响了,把那个瞬间永远地留了下来。
多年以后,我回母校,梧桐树还在,钟还在。树更老了,钟上多了几层锈。我站在树下,仰着头看了很久。一个年轻的门卫走过来,问:“找谁?”
我说不找谁,就是回来看看。
他点点头,走了。
我在那里站了很久。忽然想,这口钟敲了多少年呢?那些年,每天早晨七点四十,它准时响起,把所有还在路上的人,都叫进一个叫“今天”的地方。那些今天,后来都变成了昨天,变成了回忆,变成了再也回不去的时间。
可钟还在。树还在。风还在吹,叶子还在响。
我伸手,想去够那根麻绳。够不着。于是笑了笑,转身走了。
走出校门的时候,我忽然听见——
当——
一声钟响,从身后传来。我回过头,梧桐树静静地立在那里,枝叶纹丝不动。没有风,也没有人。可那一声钟响,就那么响着,响着,一直响到心里去。
《梧桐树下》
那棵梧桐树,据说比学校的年纪还大。
操场东边,教学楼前面,它一立就是近百年。树干粗得两个人都抱不过来,树皮开裂成一块一块的,像老人手上的老茧。可枝叶却永远繁茂,春天开紫色的花,一嘟噜一嘟噜的,远远看去,像挂了一树的紫云英。
我们班在三楼,窗户正对着这棵树。春天花开的时候,上课走神,就盯着那些花看。看它们一朵一朵地开,又一朵一朵地落。花开的时候没什么声音,可落的时候有——啪嗒一声,掉在地上,脆脆的。有时候风大,花落得急,像下了一场紫色的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踩上去软软的,像踩在云上。
有一年春天,班上转来一个新同学,叫小雨。
小雨坐在我后排。她第一天来的时候,正赶上梧桐花开得最盛。她看着窗外那棵树,看了很久,然后问我:“那是什么树?”
我说梧桐。
她说:“真好看。”
后来我知道,她是从南方来的,那里没有梧桐。她说她老家有木棉,开红色的花,比梧桐还要艳。我问她,那你想木棉吗?她想了想,说想,也还好,因为梧桐也很好看。
那时候我不懂,一个人可以既想木棉,又觉得梧桐很好。
那年夏天,梧桐叶长得最密的时候,我们在树下做了一件大事——埋了一个盒子。
那是小雨的主意。她说,我们把现在最珍贵的东西埋起来,十年后再来挖。大家觉得好玩,纷纷响应。有人放了一封写给十年后自己的信,有人放了一盘最喜欢的磁带,有人放了一张偶像的照片。我放了一本画满了小人的数学课本。小雨放了一个玻璃瓶,里面装着一朵压干的木棉花,是从老家带来的。
我们在树下挖了一个坑,把盒子放进去,盖上土,又在上头压了一块石头。小雨说,等十年后,我们在这里见面,一起挖开。
后来,小雨又转走了。她走的那天,梧桐树开始落叶。一片一片,打着旋儿,飘飘悠悠地落下来,落得满操场都是。我们站在树下,谁都没说话。她说,记得十年之约。我说,记得。
她走了以后,我每次经过梧桐树,都要看一眼那块石头。石头还在,盒子还在下面。风来了又走,雨下了又停,叶子绿了又黄,黄了又绿。那块石头一直没动过。
十年后,我回母校,梧桐树还在。石头还在原来的地方,已经被树根裹住了一角。我蹲下来,摸了摸那块石头,忽然发现,它比十年前小了一圈——风吹雨打,它也老了。
我没有挖那个盒子。我想等小雨来。我在树下站了很久,从下午站到黄昏。夕阳把梧桐叶子染成金色,一片一片,像烧着的火。可小雨没来。
后来我走了。走出校门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那棵树。它立在那里,枝叶在风里微微地摇,像是在招手,又像是在告别。
第二年春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是小雨。她说她回老家了,木棉开得正好。然后她问我,你去挖过那个盒子吗?
我说没有,等你。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她说,谢谢你。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梧桐树下,我们一起挖那个盒子。盒子打开了,里面的东西一样不少——信,磁带,照片,画满小人的课本,还有那朵压干的木棉花。花还是红色的,跟十年前一模一样。
可我们站在旁边,已经不是十年前的模样了。
《食堂烟火》
学校食堂的烟火气,从早晨五点就开始了。
最先亮灯的是后厨。白炽灯昏黄的光透过窗子,落在食堂门口的水泥地上,像铺了一层薄薄的霜。然后是锅碗瓢盆的响声——当,咣,乒乓——从无到有,从稀到密,像一支没有指挥的交响乐。再然后,是香味。蒸馒头的香,煮稀饭的香,炸油条的香,混在一起,从门缝里挤出来,飘过操场,飘进宿舍楼,把睡梦中的我们一个个叫醒。
住校那三年,食堂是我的第二个家。
打饭的窗口有八个,一号到八号。一号是主食,二号是荤菜,三号是素菜,四号是汤,五号到八号看情况,有时候是面,有时候是饺子,有时候是临时加的。每个窗口都排着长长的队,队伍里的人伸着脖子往前看,数着还有几个轮到自己。排在最后面的最着急,因为不知道轮到自己的时候,想吃的菜还有没有。
打饭的师傅都认得我们。不是认得名字,是认得脸,认得打多少饭、要什么菜。一号窗口的李师傅,知道我爱吃馒头,每次看见我,不用说话,先给我夹两个。二号窗口的胖阿姨,手从来不抖——不像有的窗口,勺子舀起来,到碗里就剩半勺——她舀起来是多少,给的就是多少。有一次我生病没去吃饭,她第二天问我,昨天怎么没来?我说病了。她说,病更得吃,不吃哪有力气。然后给我多打了一勺肉。
食堂最热闹的时候是中午。下课铃一响,几千个学生从教学楼涌出来,像潮水一样,哗地涌向食堂。食堂里人声鼎沸,说话要凑到耳朵边才听得见。有人站着吃,有人坐着吃,有人边走边吃。桌子不够用,就端到外面,坐在台阶上吃,坐在花坛边上吃,坐在梧桐树下吃。那时候没人在意什么形象,吃饱了就行。
有一年冬天特别冷,食堂的暖气烧得不足,大家都端着碗挤在一起。不知谁起的头,开始轮流讲故事。讲的人站在中间,听的人围成一圈,一边听一边往嘴里扒饭。讲鬼故事的时候,大家都不敢动,筷子悬在半空,饭都忘了咽。讲笑话的时候,有人笑得喷饭,对面的人躲闪不及,被喷了一脸,也不恼,擦擦脸接着笑。
高三那年,食堂有了一个新窗口,卖夜宵。九点下晚自习,我们三五成群地去,买一碗馄饨或者一笼包子,坐在昏暗的灯光下慢慢地吃。那时候压力大,大家都不怎么说话,只是吃,吃完就走了。可那种围坐在一起的感觉,让人安心。好像再难的日子,只要还有一碗热乎的夜宵,就能撑过去。
毕业那天,我最后一次去食堂。还是那个时间,还是那些窗口,还是那些香味。李师傅还在,胖阿姨还在。他们看见我,笑了笑,给我打了最后一次饭。李师傅说,以后常回来看看。我说好。胖阿姨说,出去好好干。我说好。
我端着碗,坐在靠窗的老位置,慢慢地吃。食堂里还是那么热闹,人声鼎沸,锅碗瓢盆乱响。可我知道,这热闹里没有我了。
多年以后,我回过一次母校。食堂还在,窗口还是八个。可李师傅不在了,胖阿姨也不在了。打饭的是年轻人,不认得我。我站在一号窗口前面,站了很久。那个年轻人问,吃什么?我说,两个馒头。他给我夹了两个,我接过来,端到靠窗的老位置,坐下来,慢慢地吃。
馒头还是那个味道。可坐在对面的人,已经不是那些人了。窗外的梧桐树还在,树下的花坛还在,花坛边上的台阶还在。只是坐在上面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
食堂的烟火气,还是从早晨五点就开始了。那盏昏黄的灯,那些锅碗瓢盆的响声,那些混在一起的香味,还是和从前一样。它们不属于任何人,属于每一个曾经在这里吃过饭的人。
我吃完馒头,站起来,把碗放到回收处。走出食堂的时候,天快黑了,灯光从窗户里透出来,落在地上,像铺了一层薄薄的霜。
就像多年前的每一个夜晚。
Ds 散文 自然
《一棵树》
村口有一棵树,一棵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榕树。
树冠大得像一座山,遮住半亩地的阳光。树干粗得需要七八个孩子手拉手才能合抱。树皮是深褐色的,皱皱巴巴,裂成一块一块的,像老人脸上的皱纹。可那枝叶,永远是绿的,墨绿墨绿的,密得连鸟都钻不进去。
我小时候,这棵树就是我们的乐园。
夏天,我们在树下捉迷藏。树根从地里隆起来,盘根错节的,像一条条睡着了的大蟒。我们就躲在那些根后面,屏住呼吸,听脚步声由远及近,又从近及远。有时候一躲就是半天,直到找的人认输,才大笑着跳出来。树上有好多鸟,麻雀、斑鸠、八哥,最多的是一种绿翅膀的小鸟,我们叫它“绿翠”。它们在枝叶间跳来跳去,叽叽喳喳地吵架,吵着吵着,忽然全飞走了,像一阵绿色的风。
秋天,我们在树下捡落叶。榕树的叶子不大,椭圆形,厚厚的,落在地上也不碎。我们把落叶串起来,做成帽子戴在头上,扮成武侠。或者用叶子当扇子,一边扇一边念:“扇子扇清风,有风来相逢。”念着念着,真就有一阵风来,把叶子吹得满地跑,我们在后面追,追着追着,天就黑了。
冬天的早晨,树下会结一层白霜。我们早早爬起来,跑到树下,用手指在霜上画画。画太阳,画小鸟,画歪歪扭扭的房子。太阳一出来,那些画就慢慢化了,化成一滩水,渗进土里。那时候觉得可惜,现在想想,那不就是时间么——来了,又走了;留下痕迹,又抹掉痕迹。
有一年大旱,田里的庄稼都蔫了,井里的水也浅了。可那棵榕树,还是那么绿,那么密,一片叶子都不黄。老人们说,这树有灵,根扎得深,能喝到地底下的水。我信。因为我看见,即使在最旱的时候,树下的那片阴凉,还是凉凉的,潮潮的,像藏着一眼看不见的泉。
后来我离开村子,去外地上学,工作,成家。每年回去,都要到树下站一站。树还是那棵树,可树下的人不一样了。那些一起捉迷藏的孩子,有的去了南方打工,有的嫁到了外村,有的已经抱上了孙子。只有树,还在那里,枝叶还是那么密,还是那么绿,好像时间在它身上,根本不起作用。
有一年回去,发现树下多了几块石头,被人摆成了石凳。我问是谁摆的,母亲说是村里的老人,夏天坐着乘凉,冬天坐着晒太阳。我也坐下来,坐了很久。风吹过来,树叶沙沙地响,响了几百年还是这个声音。阳光从叶缝里漏下来,洒在地上,一片一片的,像碎金子。那些光斑在风里晃啊晃,晃得人心都软了。
忽然想起一个问题:这树,到底活了多少年?
问母亲,母亲说不知道,她小时候就这么大了。问外婆,外婆也说不知道,她小时候也这么大了。再往上,没人知道了。可树知道,它只是不说。它把时间都记在心里,一圈一圈,长成年轮。那些年轮里,有战乱,有太平,有丰年,有荒年,有人的悲欢离合,有鸟的春夏秋冬。树都记着,只是不说。
那天黄昏,我最后一次坐在树下。夕阳把树冠染成金色,每一片叶子都在发光。风停了,鸟也不叫了,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我忽然明白,我来看树,其实是在看自己。树站在那里,一年又一年,看着我从光屁股的孩子,变成头发花白的中年人。它看见我的来,也看见我的去。它什么也不说,只是站在那里,把所有的看见,都长成枝叶,长成年轮。
天黑了,我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转身往家走。走出很远,回头看了一眼,树还在那里,黑黑的,静静的,像一个永远等我回来的影子。
《一条溪》
村子东边,有一条溪。
溪不宽,两三步就能跨过去。溪水也不深,最深处也只到大人的膝盖。可这条溪,养活了一村人。
溪水是从山里流下来的。山很远,藏在云雾里,看不见。可溪水知道它从哪里来,一路跌跌撞撞,跳过石头,绕过树根,穿过稻田,最后流进村前的河里。溪水清得能看见底,底是石头的,大大小小,被水磨得光滑圆润。有青色的,有白色的,有带花纹的。夏天把脚伸进去,凉意从脚底一直窜到头顶,整个人都精神了。
我小时候,最喜欢在溪里玩。
捉鱼。溪里有石斑鱼,小小的,灰灰的,趴在石头上一动不动。你悄悄走近,双手慢慢拢过去,快要碰到的时候,猛一下合拢——十有八九是空的。那鱼比人快,嗖一下就游走了,钻进另一个石头缝里。捉不住也不恼,继续追,继续扑,扑得浑身湿透,太阳一晒就干了。偶尔捉住一条,欢喜得不行,捧在手心里看,看那鱼眼睛黑黑的,尾巴红红的,看够了,就又放回溪里。
翻螃蟹。溪里有螃蟹,藏在石头底下。翻石头是个技术活,要轻,要慢,要稳。翻开了,要是看见螃蟹,不能用手直接抓,那家伙钳子快得很。要用两根手指捏它的后背,捏住了,它再怎么挥钳子也够不着。翻半天能翻到三四只,装在小桶里,看它们在桶里爬来爬去,爬不出去,就互相叠罗汉。玩腻了,还是倒回溪里。
垒水坝。拿石头在溪里垒一道坝,把水拦住,垒成一个小水塘。垒好了,趴在水塘边看,看水一点一点涨起来,看那些小鱼被困在水塘里,慌张地游来游去。然后就把坝扒开一个口子,看水哗地冲出去,带着那些小鱼,一路奔向下游。那时候觉得,自己就是神仙,能叫水停,也能叫水流。
溪边有一棵歪脖子柳树,斜斜地长着,树干伸到水面上。夏天我们就爬到树上,坐在树干上,把脚伸进水里,一边晃一边看天。天很高,云很白,风从溪面上吹过来,凉凉的,软软的。有时候坐着坐着就睡着了,醒来时太阳已经偏西,水里倒映着晚霞,红红的,像烧着了一样。
溪水的声音最好听。不是哗哗的,是淙淙的,细细的,轻轻的。白天听不见,被蝉声盖住了。可一到黄昏,蝉声歇了,那水声就出来了。躺在溪边的草地上,闭上眼睛听,听那水从石头上流过,从草根边流过,从记忆里流过。听着听着,天就黑了。
后来我去外地上学,每年回来一次。每次回来,都要到溪边走一走。溪还是那条溪,水还是那么清。可溪边的东西,慢慢变了。歪脖子柳树老了,树干上长满了青苔,有一根大枝杈断了,耷拉在水面上。溪里的石头,有的被挖走了,拿去盖房子。溪边的稻田,有的荒了,长满了野草。
有一年回来,发现溪水浑了。
我问母亲,溪怎么浑了?母亲说,上游开了石矿,放炮放水,把山挖了,水就浑了。我沿着溪往上走,走了很远,果然看见一座石矿,机器轰隆隆地响,大卡车进进出出。溪水从那里流出来,黄黄的,稠稠的,像泥汤。
我站在溪边,站了很久。想起小时候,趴在溪边喝水,那水甜丝丝的,凉丝丝的,一口气能喝饱。现在不能喝了,连手都不敢伸进去。
那天黄昏,我又一次坐在溪边。水声还在,可已经不是淙淙的了,是哗哗的,浑浑的,像是有什么东西堵着嗓子,说不出来话。夕阳照在水面上,照不出倒影,只有一层黄黄的、浊浊的光。
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这条溪,流了多少年了?
没人知道。可溪知道。它记得山里每一场雨,记得路边每一朵花,记得每一个在它怀里玩过的孩子。它把这一切都带走,带向大河,带向大海,带到谁也看不见的地方。
现在它浑了。那些记忆,还能带走吗?
天黑了,我站起来,往回走。走出很远,还能听见水声,浑浊的水声。我知道,那条清清的溪,再也回不来了。
可我还记得它。记得它的清,它的凉,它的甜。记得它怀里那些小鱼小虾,记得它身边那棵歪脖子柳树,记得每一个趴在水边看倒影的黄昏。
有些东西,流走了,就不回来。可有些东西,流走了,却永远留在心里。
《一场雨》
南方乡下的雨,是有脾气的。
春天的雨最温柔。细细的,密密的,像牛毛,像花针,斜斜地织成一片烟。下雨的时候,田里的秧苗是绿的,山上的杜鹃是红的,空气里有一股泥土的腥味,还有一种说不清的、让人想睡觉的懒洋洋的甜。这时候的雨,可以连着下几天几夜,不紧不慢的,像是老天在慢慢泡一壶茶。
夏天的雨最暴烈。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早上还是大太阳,晒得地皮发烫,午后就黑了天,乌云从山那边压过来,黑压压的,像要把整个村子都吞进去。然后是风,大风,把树刮得东倒西歪,把晾在院子里的衣服吹得满天飞。再然后是雷,轰隆隆的,一声接着一声,像要把天劈开。最后才是雨,哗哗的,瓢泼的,不是在下,是在倒。雨点砸在瓦上,噼里啪啦的,像是放鞭炮。砸在地上,溅起一朵朵水花,瞬间就把院子变成了池塘。
这时候,我们小孩子最高兴。光着脚冲进雨里,踩着水坑跑,跑得浑身湿透,头发贴在脸上,眼睛都睁不开,可还是在笑。大人在屋里喊:“快回来!淋病了!”哪里喊得住?一直要跑到雨停了,雷远了,才恋恋不舍地回来。回来换身干衣服,站在门口看天,看天边露出一道彩虹,红橙黄绿青蓝紫,从这山跨到那山,像一座桥。
秋天的雨最缠绵。不紧不慢的,可以下一天一夜,也可以下三天三夜。这时候的雨,带着凉意,下着下着,树叶就黄了,下着下着,桂花就落了。坐在窗前听雨,听那雨打在梧桐叶上,啪嗒,啪嗒,一下一下的,像是在数时间。听久了,就有点想睡,可又舍不得睡,怕一睡着,这雨就停了,秋天就走了。
冬天的雨最寂寞。冷冷的,硬硬的,打在脸上像小石子。这时候的雨,常常夹着雪籽,哗哗啦啦的,落在瓦上会弹起来,落在手心里就化了。屋里烧着炭盆,红通通的,一家人围着火坐着,谁也不说话,就听那雨声,听那雪籽声,听风从门缝里钻进来的呜呜声。听着听着,天就黑了。
有一年,我经历了最大的一场雨。
那年我十岁,夏天,正赶上发大水。雨下了三天三夜,没停过。河水涨起来,淹了河边的稻田。溪水也涨起来,淹了过河的石头桥。村里的路都成了河,出门要撑伞,要卷裤腿,要小心避开那些看不见的坑。大人不许我们出门,我们就趴在窗户上看。看雨下得白茫茫的,看天地之间什么也没有,只有雨,只有雨,只有雨。
第三天夜里,雨停了。第二天早晨,天晴了,太阳出来了。出门一看,到处是淤泥,是树枝,是被冲得东倒西歪的庄稼。可空气特别干净,干净得像是被洗过一万遍。天空特别蓝,蓝得像是被重新染过。远处的山特别绿,绿得像是刚从梦里长出来。
那场雨之后,我好像长大了一点。懂得了怕,也懂得了不怕。怕的是大自然的力量,那么小的人,在那样的雨里,什么也不是。不怕的是,再大的雨,也会停;再黑的天,也会亮。
后来去城里读书,在城里工作,在城里生活。城里的雨,跟乡下的不一样。城里的雨下在地上,溅起的是泥浆,是灰尘,是汽车溅起的水花。城里的雨打在窗户上,听不见声音,被空调的嗡嗡声盖住了。城里的雨过后,看不到彩虹,被高楼挡住了。
可我还是喜欢雨。每到下雨,就想起那些年在乡下听雨的日子。想起春天的雨,夏天的雨,秋天的雨,冬天的雨。想起雨打在瓦上的声音,雨打在树叶上的声音,雨打在水面上的声音。想起雨后那条湿漉漉的小路,那个亮晶晶的村子,那些清清爽爽的山。
有一年回去,正赶上一场雨。不大,不大不小,正正好。我搬个凳子,坐在门口,听雨。雨打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上,沙沙沙的。雨打在屋檐下的石阶上,滴滴答答的。雨打在水缸里的水面上,一圈一圈的涟漪,荡开,又消失,又荡开。
母亲走过来,也搬个凳子,坐在旁边。她听了一会儿,说:“还是这雨好听。”我说:“好听。”她说:“城里没这雨吧?”我说:“有,可不一样。”她不再说话,就那样听着,听着。
雨下了很久,下到黄昏,下到天黑,下到我们都困了。进屋睡觉的时候,雨还在下。躺在床上听,听那雨声,从远到近,从疏到密,从大到小。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梦里,我还是那个孩子,光着脚,在雨里跑。
Ds 散文 时间
《那些消失的声音》
忽然想起一些声音。
磨刀人的吆喝,从巷子深处传过来,拖着长长的尾音:“磨——剪子嘞——锵——菜刀——”那声音忽远忽近的,在午后的阳光里晃晃悠悠,像一根看不见的线,把整个下午都缝得严严实实。我们小孩子听见了,就跑出去看。磨刀人推着一辆二八大杠,后座上绑着一条长凳,凳子上装着砂轮。他坐在凳上,脚一蹬,砂轮就呼呼地转起来,火星子四溅,哧啦哧啦的,像是把时间也磨掉了一层。
收破烂的摇着拨浪鼓,咚咚咚,咚咚咚,不急不慢的,从巷头摇到巷尾。那鼓声懒洋洋的,听着听着就想睡觉。可你不能睡,得爬起来翻箱倒柜,找那些不要的瓶瓶罐罐、旧书报纸,换几个钢镚儿,再去小卖部买两根冰棍。冰棍纸剥开,冒着白气,舔一口,甜得人一激灵,瞌睡全醒了。
爆米花的最吓人。黑乎乎的机器架在火上,呼噜呼噜地转,炉火映着那人的脸,红通通的。我们捂着耳朵躲得远远的,又忍不住伸着脖子看。那人看一眼气压表,喊一声“响喽——”,然后猛地把机器撬开——
嘭!
一声巨响,热腾腾的爆米花冲进长长的布袋里,香气炸开来,能把半条街的人都招来。那声音太响了,响得耳朵嗡嗡半天,可下一次听见嘭的一声,还是忍不住跑出去看。
卖豆腐的敲梆子。邦邦邦,邦邦邦,清早五六点钟,天还蒙蒙亮,那声音就从巷口传进来,不紧不慢的,像木鱼,又像更鼓。母亲听见了,就端个碗出去,一会儿端回来一块白嫩嫩的豆腐,还冒着热气。那时候的豆腐是真香,什么都不放,空口就能吃下半块。
收潲水的摇铃。叮当,叮当,傍晚时分,各家各户把泔水桶拎出去,倒进那辆臭烘烘的木板车里。我们捂着鼻子躲开,可那铃声脆脆的,在黄昏里响着,竟有点好听。
补鞋的敲锤子。梆梆梆,梆梆梆,坐在街角,低着头,一针一线地缝。他身边总是围着几个老人,晒太阳,聊天,看他补鞋。锤子敲在鞋底上,声音闷闷的,钝钝的,像是时间敲在日子上,敲不出什么痕迹,可敲着敲着,天就黑了。
后来呢?
后来磨刀人不见了。家家户户用上了不锈钢刀,钝了就扔,没人再磨。收破烂的也不摇拨浪鼓了,改成电喇叭,一遍一遍地录好了音放:“回收旧家电、旧手机、旧电脑——”声音扁扁的,硬硬的,像一块铁皮,砸在耳朵上。
爆米花的早就不来了。电影院门口有现成的,装在纸袋里,一袋十块钱,不用捂耳朵,不用等那一声嘭。可吃起来,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卖豆腐的也不敲梆子了。超市里什么都有,切好的一块一块,装在保鲜盒里,冷冰冰的。母亲说,那也叫豆腐?没味儿。
收潲水的没了。泔水倒进下水道,冲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补鞋的也没了。鞋坏了就扔,再买新的。街角那些晒太阳的老人,有的走了,有的走不动了,也不出来晒了。
那些声音,一点一点地消失,像退潮的浪,不知不觉就退远了。我们忙着长大,忙着上学,忙着工作,忙着活成大人,根本没注意到它们是什么时候不见的。等到有一天忽然想起来,竖起耳朵听,巷子里只剩下汽车的声音,喇叭的声音,空调外机嗡嗡的声音。那些声音,哪一声是你的?哪一声是家的?听不出来。
去年回乡,在巷子里走着,忽然听见一声“邦”。
我愣住了。站在那里,侧着耳朵使劲听。邦邦,又是两声。是梆子声,是卖豆腐的梆子声!我几乎是跑着循声找过去,拐过一个弯,看见一个老人,推着一辆三轮车,车上放着一板豆腐,手里拿着一个木梆子,一下一下地敲。
我站在那儿,看了很久。老人看见我,停了敲,问:“买豆腐?”
我说:“不买,就是听听。”
老人笑了:“听梆子?现在没人听了,都嫌吵。”
我说:“不吵,好听。”
老人又笑了,继续敲,邦邦邦,邦邦邦,敲着敲着,推着车走远了。我站在那里,听那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巷子尽头。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
那些消失的声音,不只是声音。是日子,是过去,是再也回不来的时光。它们没有真的消失,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存在着——在我们的记忆里,在那些偶尔想起的瞬间,在某一根神经的最深处,轻轻响着。
响着响着,就把我们叫醒了。
《一只老座钟》
外婆家有一只老座钟。
钟是木壳的,暗红色,漆面斑驳,像老人脸上的寿斑。钟顶上有两只铜狮子,左右各一,张着嘴,好像在吼,又好像在笑。钟面是圆形的,玻璃蒙着一层雾气,指针是镂空的铜片,走起来颤颤巍巍的,像是随时要掉下来。
最特别的是钟摆。一个铜盘,沉甸甸的,用两根细铁链吊着,从左晃到右,从右晃到左,一刻不停。钟摆下面是一个小玻璃窗,透过玻璃能看见里面的齿轮,大大小小,一环扣一环,慢慢地转,像是时间的肠子。
这钟不走了。
我小时候去外婆家,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座钟前,看那钟摆。它不动了,就那么垂着,像一个睡着了的人。我问外婆,钟为什么不走了?外婆说,老了,走不动了。我说,那修修不行吗?外婆说,修过,修不好,修好了也走不准,算了,让它歇着吧。
可外婆还是会每天去给它上发条。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做。钟又不走了,上发条有什么用?可外婆就是上,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走到座钟前,打开玻璃门,把那个铜钥匙插进发条孔,一下一下地拧,拧到头,关上玻璃门,再用一块绒布擦擦钟面,擦擦那两只铜狮子。做完了,才去做别的事。
我问外婆,钟都不走了,还上发条干什么?外婆想了想,说,不上发条,它就更老了。
这话我不懂。不上发条怎么就更老了?可我没再问。
后来外婆老了,更老了,老得走不动了,被接到城里舅舅家住。那座钟还在老房子里,没人给它上发条了。我偶尔回去,推开门,屋里空空的,灰尘厚厚地落着。那座钟还站在那里,钟摆还是那么垂着,两只铜狮子还是那么张着嘴。可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是灰。灰落在那两只狮子上,落在那块绒布上,落在钟面上,薄薄的一层,像是时间自己给自己盖的被子。
我站在那里,看着那座钟,忽然想起外婆的话:不上发条,它就更老了。
我好像有点懂了。
外婆上发条,不是为了让钟走。是为了让它还活着。发条拧紧的时候,钟里面有声音,嘎吱嘎吱的,虽然不走,但好像在说,我还在,我还记得怎么走。发条松了,它就彻底沉默了,什么都不说了,就真的老了。
我去舅舅家看外婆。她躺在床上,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我叫她,她慢慢睁开眼睛,看了我好一会儿,才认出我来,嘴角动了动,像是笑。我坐在床边,握着她的手。那手干枯得像老树皮,凉凉的,软软的,没有力气。
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外婆就是用这双手给我上发条的。每天早晨,她站在座钟前,一下一下地拧,嘎吱,嘎吱,嘎吱。那声音混着窗外的鸟叫,混着灶台上的蒸汽,混着院子里公鸡的打鸣,成了我记忆里最清晰的早晨。
外婆看着我说,钟还在吗?
我说,在。
她说,上发条了吗?
我愣了一下,说,上了。
外婆点点头,闭上眼睛,像是放心了。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回到老房子,推开吱呀作响的门,走到座钟前。我打开玻璃门,找到那把铜钥匙,插进发条孔,一下一下地拧。嘎吱,嘎吱,嘎吱。那声音还是小时候的声音,嘎吱嘎吱的,像是钟在说,我记得,我记得,我都记得。
拧到头,我关上玻璃门,用袖子擦擦那两只铜狮子,擦擦钟面。月光从窗外照进来,落在钟上,那两只铜狮子亮了一下,又暗下去。
我站在那里,站了很久。
忽然听见一声:当——
我愣住了。是钟吗?钟不是不走吗?
又一声:当——
没错,是钟。它走了!它竟然走了!钟摆一下一下地晃着,齿轮一下一下地转着,指针一点一点地移着。当,当,当,连响了十二下,响完最后一下,钟摆还在晃,齿轮还在转,指针还在走。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我不知道它为什么突然走了。是因为我上了发条吗?还是因为外婆问了它?还是因为它知道,这可能是最后一次了?
我就站在那里,看着它走。看着钟摆晃来晃去,看着齿轮转来转去,看着指针一点一点地移动。它走得真准,一秒都不差。比墙上那些电子钟准多了。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什么叫时间。
时间不是钟表上那些数字,不是手机上那些跳动的时间点。时间是外婆上发条的那双手,是我站在钟前发呆的那些早晨,是嘎吱嘎吱的声音,是当当当的钟响。时间是我们记得的那些东西,是我们舍不得的那些东西,是我们一遍遍拧紧、不让它松掉的那些东西。
后来外婆走了。那座钟又停了。可我不再问为什么,也不再修它。它走过了,走得很准,走得很好。现在它累了,想歇着了,就让它歇着吧。
只是每次回去,我还是会上一次发条。嘎吱,嘎吱,嘎吱。
听听那个声音,就像听外婆说话。
《黄昏的刻度》
一天之中,我最怕黄昏。
不是怕天黑,是怕那个将黑未黑的时刻。太阳落下去了,天还没全黑,留着一片灰蒙蒙的光。鸟们叽叽喳喳地往林子里飞,鸡鸭们摇摇摆摆地往窝里走,家家户户的烟囱开始冒烟,炊烟混着暮色,把整个村子都罩在一层薄薄的纱里。
这时候,不管你在哪里,都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想回家。
小时候不懂这是什么。只是玩着玩着,忽然抬头一看,天快黑了,心里就慌起来,扔下手里的泥巴,撒腿就往家跑。跑过田埂,跑过小溪,跑过那棵歪脖子柳树,远远看见自家的烟囱在冒烟,心里的那块石头才落了地。推开门,灶膛里的火映着母亲的脸,锅里的饭香扑面而来。那一瞬间,黄昏的慌张就全被赶跑了,只剩下暖。
后来读古诗,读到一句“日暮乡关何处是”,心里咯噔一下。原来一千多年前,有个人和我一样,在黄昏里发慌,在黄昏里想家。他的乡关在很远的地方,看不见,摸不着,只能问。我的乡关就在前面,看得见,跑得到,可那慌张,是一样的。
再后来离开家乡,去很远的地方读书。黄昏的时候,一个人站在宿舍的阳台上,看太阳一点点落下去,看天一点点暗下来,看鸟们一群群飞过。那些鸟是往哪里飞?它们的家在哪?它们会不会也慌张?想着想着,眼眶就热了。
那时候才明白,黄昏不只是天要黑了,是一天要结束了,是一段时光要过去了,是你抓不住它,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走。它走得慢,慢得让你有足够的时间去感受那种抓不住的无力。它走得快,快得让你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天就黑了,一天就没了。
后来成家,有了孩子。黄昏的时候,站在厨房里做饭,听见楼下有孩子的笑声。趴在窗台上看,是儿子和几个小伙伴在院子里疯跑。太阳快落山了,他们还在跑,跑得满头大汗,跑得浑身是土。我想喊他回来,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让他跑吧,让他跑,能跑的日子没几年。
忽然想起小时候,母亲也是这样站在门口看我跑的吧。她那时候在想什么?是不是也和我现在一样,看着那个小小的身影在黄昏里跑来跑去,心里又暖又酸,想喊又舍不得喊?
天黑了,孩子们散了,儿子气喘吁吁地跑回来,一头扎进我怀里,汗津津的,热乎乎的。我说,快去洗手,吃饭了。他嗯了一声,又跑进屋里去了。我站在那里,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里,黄昏的最后一点光,正好落在他身上。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黄昏其实不是结束,是开始。
是回家的开始,是吃饭的开始,是一家人在灯下围坐的开始。是白天和黑夜的交接处,是忙碌和安静的转换点。是那个让你停下来、往回看、往前想的时刻。
现在,我还是怕黄昏。可这怕,已经不一样了。
黄昏的时候,我会放下手里的事,走到窗前,站一会儿。看太阳落下去,看天暗下来,看鸟飞过去。然后转身,走进屋里,打开灯,坐下来,和家人一起吃晚饭。
黄昏是个刻度。
它刻下一天的长度,刻下一年年的流逝,刻下我们从小孩变成大人、从大人变成老人的所有痕迹。它提醒我们,时间在走,日子在过,人会长大,会变老,会离开,会回来,会站在窗前看黄昏,会被自己的孩子看在眼里。
那个站在黄昏里的人,是我,也是你。
Ds 散文 友谊
《我们之间,不用说话》
我和老周之间,有一种奇怪的默契。
我们俩坐在他家的阳台上,一人一把藤椅,中间一个小茶几,茶几上两杯茶。茶凉了,续上;续上了,又凉了。谁也不说话,就那么坐着,看天边的云一点一点地变颜色,从白到黄,从黄到橙,从橙到红,最后变成灰,灰着灰着,天就黑了。
老周是我初中同学。初中三年,我们坐了两年的同桌。那时候话多,上课说,下课说,放学了还要一边走一边说,说到他家门口,再说到我家门口,说来说去说不完。说的什么现在全忘了,只记得说的时候一直在笑,笑得腮帮子疼。
后来上了不同的高中,不同的大学,去了不同的城市。联系少了,一年也就见一两回。可奇怪的是,每次见面,从第一眼就能接上,中间好像没有隔着那些年。
有一回,我遇到一件特别烦心的事,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道该跟谁说。半夜睡不着,忽然想起老周,给他发了一条微信:“睡了吗?”
他回:“没。”
我说:“想跟你说说话。”
他说:“行。”
我打了电话过去,东拉西扯地说了一个多小时。说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可说着说着,心里就松快了。挂电话的时候,我说:“耽误你睡觉了。”他说:“没事,我也睡不着。”
后来我才知道,他那段时间也挺难的。可他一个字都没提。
老周就是这样。他不是那种会安慰人的人,不会说什么“没事的”“会好的”“我支持你”。他只会听,听你说完,然后说一句“知道了”,或者说一句“吃饭了吗”,或者说一句“改天出来坐坐”。可就是这些话,让人心里踏实。
阳台上起风了,有点凉。老周起身进屋,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条毯子,扔给我。我接过来,盖在腿上。他又坐下,继续看天。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高二那年,我家里出了点事,心情特别差。老周在另一个城市,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坐了五个小时的绿皮火车来看我。那天正好是周五,他逃了下午的课,赶到我学校门口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出来看见他,愣住了。他站在路灯下,背着个破书包,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冲我咧嘴一笑,说:“饿死了,请我吃饭。”
我带他去学校旁边的小饭馆,点了两碗面。他狼吞虎咽地吃,吃得满头大汗。吃完了,抹抹嘴,说:“你怎么样?”
我说:“还行。”
他说:“那就行。”
然后他就走了。第二天一早的火车,赶回去上星期一的课。
后来我才知道,他回去挨了处分,被班主任骂了一顿。我问他的时候,他嘿嘿一笑,说:“没事,不就是写检查吗,写就写呗。”
这件事我记了很多年。记着他站在路灯下的样子,记着他吃得满头大汗的样子,记着他嘿嘿一笑说“写就写呗”的样子。每次想起来,心里都暖一下。
天完全黑了。老周站起来,打开阳台上的灯。灯光昏黄黄的,刚好够照亮我们俩这一小块地方。他问:“饿不饿?煮面吃?”
我说:“行。”
他进屋去煮面。我坐在阳台上,听见厨房里传来水龙头的声音,煤气灶打火的声音,锅碗瓢盆轻轻碰撞的声音。那些声音混在一起,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心。
面煮好了,端出来,一人一碗。清汤挂面,卧一个荷包蛋,撒一把葱花。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可吃起来,就是香。
我们埋头吃面,还是不说话。只有吸溜吸溜的声音,在夜色里轻轻响着。
吃着吃着,我忽然想起一句话。不知道在哪本书里看到的,说真正的友谊,不是无话不谈,而是不用说话。当时不太懂,觉得友谊不就是要有说不完的话吗?现在好像懂了。
不用说话,是因为知道对方在。知道他在,就什么都不用说。说的话可以咽回去,想的事可以搁在心里,那些烦的乱的闹的,都可以先放一放。放一放,就轻了。
面吃完了,老周收了碗,问:“今晚住这儿?”
我说:“行。”
他进屋去拿枕头被子,扔在沙发上。我躺下去,闻见枕头上有一股阳光的味道,是他白天晒过的。窗外有月亮,淡淡的,朦朦的,像是隔着毛玻璃看。有风从窗户缝里钻进来,凉凉的,软软的。
老周进了他自己的屋,关上门之前,说了一句:“早点睡。”
我说:“嗯。”
灯灭了。黑暗中,我睁着眼睛,听他的脚步声走远,听他的房门关上,听一切声音都安静下来。然后,我闭上眼睛,睡着了。
那一夜,睡得特别沉,特别香。
第二天早上醒来,阳光已经照进屋里。老周在厨房里忙活,煎鸡蛋的味道飘过来,滋滋啦啦地响。我躺在沙发上,听着那个声音,忽然觉得,这辈子有这样一个人,够了。
《那支笔》
我有一支笔,英雄牌的,墨绿色的笔杆,银色的笔帽,用了快二十年了。
笔是阿飞送的。
阿飞是我大学同学,睡我上铺。他这人什么都好,就是丢三落四,今天丢钥匙,明天丢饭卡,后天丢课本。可这支笔,是他唯一没丢的东西。
大学四年,我们几乎形影不离。一起逃课,一起补考,一起在宿舍里煮泡面,一起在操场上喝啤酒。夏天的晚上,热得睡不着,就爬到楼顶去睡,一人一张凉席,躺着看星星。他话多,说个没完,说他老家的事,说他喜欢的女生,说他以后想干什么。我听着听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他身上搭着他自己的衣服,是我半夜踢掉的。
毕业那年,大家各奔东西。离校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坐在空荡荡的宿舍里,谁也不说话。地上堆着行李,墙上还贴着几张发黄的球星海报。窗户开着,夏天的风吹进来,热烘烘的,带着一股离别的味道。
阿飞忽然站起来,从兜里掏出这支笔,递给我。他说:“送你,留个念想。”
我接过来,看了看,说:“你哪来的?”
他说:“偷的。”
我愣了一下,他笑了,说:“图书馆偷的,那本《围城》旁边放着的,我看好看,就拿了。”
我说:“你牛逼。”
他说:“留着用,别弄丢了。”
我说:“你自己不丢就行了。”
他又笑了,笑得有点苦。然后他背起包,往外走。走到门口,回过头来,说:“走了啊。”
我说:“走吧。”
他就走了。我站在窗前,看他的背影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人群里。窗外的蝉叫得特别响,像是要把整个夏天都叫破。
那支笔,我一直留着。
刚开始那几年,我们还有联系。打电话,写信,后来是发邮件,再后来是QQ、微信。可联系越来越少,从一个月一次,到半年一次,到现在,一年也说不上几句话。偶尔在朋友圈里看见他的动态,点个赞,评论几句,然后又各自忙各自的。
可那支笔,我一直带着。
大学毕业的时候,带着。研究生的时候,带着。工作了,还带着。搬过无数次家,丢过很多东西,可这支笔从来没丢过。它就那么躺在我笔筒里,墨绿色的,安安静静的,等着我偶尔想起它,拿起来写几个字。
其实已经不怎么写字了。现在什么都用电脑,用手机,用各种APP。可每次看见这支笔,就会想起那个夏天,想起那个空荡荡的宿舍,想起那个背着包走远的人。
有一年,我回母校办事,特意去我们住过的那栋宿舍楼看了看。楼还在,还是那个颜色,还是那个样子。门口的梧桐树更粗了,枝叶更密了,把整个楼都遮在阴凉里。我站在楼下,仰着头数我们住过的那间宿舍——三楼,从左边数第七个窗户。窗户开着,晾着几件衣服,红红绿绿的,在风里飘。
我站在那里,忽然想,现在住在那间宿舍里的,是什么人呢?他们会不会也像我们当年那样,在楼顶上看星星,在宿舍里煮泡面,在离别的夜里互相送一支笔?
想着想着,眼眶有点热。
去年,阿飞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我们约了见面,在一家小饭馆里。他胖了,头发也稀了,笑起来眼角有皱纹了。可说话的声音还是那样,说话的方式还是那样,夹菜的动作还是那样。
我们喝酒,聊天,聊这些年的经历,聊各自的生活,聊那些老同学的去向。酒喝得差不多了,他的话又多了起来,说起大学时候的事,说起那些我们一起干过的傻事,说着说着,他忽然停下,看着我,说:“那支笔还在吗?”
我说:“在。”
他愣了一下,说:“真的?”
我说:“真的,就放在我桌上。”
他沉默了,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放下。然后他笑了笑,笑得有点不好意思,说:“我那会儿偷的,其实不是图书馆的。”
我说:“那哪儿的?”
他说:“一个女生的。就是那个,你知道的,我追过那个。”
我愣住了,然后大笑起来。他也笑,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笑了半天,笑够了,他抹抹眼睛,说:“你可别告诉别人。”
我说:“行。”
他又端起酒杯,说:“来,再喝一个。”
那天晚上,我们喝到很晚。喝完了,送他回酒店。走在路上,夜风凉凉的,吹得人很清醒。他忽然说:“那支笔,你一直带着?”
我说:“嗯。”
他说:“为什么?”
我想了想,说:“不知道,就是带着。”
他没再问。我们继续往前走,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一会儿并在一起,一会儿又分开。
后来他回去了。我回到家,坐在桌前,看见那支笔还躺在笔筒里,墨绿色的,安安静静的。我拿起来,拧开笔帽,在一张废纸上写了几个字:
“还在。”
写完,又拧上笔帽,放回笔筒。
那支笔,我还会一直带着。不是为了写什么,就是带着。就像阿飞这个人,我们不常联系,可我知道,他在。他在另一个城市,过着他的日子,忙着他的生活。偶尔想起我,偶尔不会。可他在。
这大概就是友谊吧。不需要天天见面,不需要时时联系,不需要说什么做什么。只是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和你一起走过一段路,然后各自走各自的路。可那支笔还在,那段路还在,那个人还在。
就够了。
《那些深夜的电话》
我手机里存着一个号码,备注是“老胡”。这个号码,我大概有三年没拨过了。
可每次半夜醒来,睡不着的时候,总会想起这个号码。想起那些深夜,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
老胡是我工作第一年认识的同事。那时候我们都在一家小公司,穷得叮当响,租住在公司附近的城中村,一间房,两张床,中间拉一根铁丝晾衣服。夏天热得要命,只有一个破风扇,呼啦呼啦地吹,吹出来的风都是热的。我们就光着膀子躺在床上,睡不着,就聊天,聊到后半夜,聊到困得不行了,才迷迷糊糊睡过去。
后来我们各自换了工作,搬了家,不再住一起了。可我们住得很近,还是经常见面。再后来,他谈了女朋友,结了婚,搬去了城市的另一头。见面少了,可电话多了。
他的电话,总是在半夜打来。
有时候是凌晨一点,有时候是两三点,最晚的一次,快天亮了。手机一响,我就知道是他。接起来,那头说:“睡了吗?”我说:“睡了,被你吵醒了。”他嘿嘿一笑,说:“睡不着,想找人说说话。”
然后就开始说。说工作上的烦心事,说老婆又跟他吵架了,说孩子半夜哭闹不睡觉,说他最近老失眠,说他爸妈身体不好,说他也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思。说累了,停下来,喘口气,又说。我听着,偶尔插一句,大多数时候只是听。听他说完,然后说一句:“没事,都会好的。”
他说:“真的吗?”
我说:“真的,不信你试试。”
他说:“试试就试试。”然后就挂了。
下次半夜,电话又来了。又是那些事,又是我听着,又是那句“没事,都会好的”。说来说去,好像什么都没变。可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有一回,我实在困得不行,接起来说:“老胡,你能不能白天打电话?”
他沉默了一下,说:“白天打不了。”
我说:“为什么?”
他说:“白天我是别人的人。晚上才是自己的。”
我愣住了。这句话,我记了很多年。
后来我也成了“白天是别人的人”。白天在公司里,是员工,是同事,是下属,是上司;在父母面前,是儿子;在老婆孩子面前,是丈夫,是父亲。有无数个角色要演,有无数件事要做,有无数句话要讲。只有在深夜,一个人躺在床上,关掉灯,闭上眼睛,那一刻,才是自己。
可那一刻,也是最孤独的时候。
所以老胡的电话,总是在那时候打来。他不是真的想说什么事,只是想确认,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个人,在同样的深夜里醒着。
有一次,他打来电话,说了一个多小时,最后他说:“你知道吗,你是我唯一能半夜打电话的人。”
我说:“我知道。”
他说:“谢谢你。”
我说:“谢什么。”
他说:“谢你接电话。”
我说:“以后还打吗?”
他说:“打。”
后来他真的还打。打了三年,五年,七年。打到我们都老了,打到他的声音从年轻变得沙哑,打到他的那些烦心事从工作、老婆、孩子,变成了身体、父母、养老。打到有时候他打着打着,忽然说:“我困了,睡了。”然后就挂了,剩下我听着忙音,发一会儿呆。
再后来,他的电话越来越少。从一周一次,到一个月一次,到半年一次。上一次接到他的电话,是三年以前。那天晚上,他说了很多,说了很久,最后他说:“我可能要搬走了,去我儿子那边,帮着带孙子。”
我说:“那挺好的。”
他说:“嗯,挺好的。”
沉默了一会儿,他说:“以后可能不方便打电话了。”
我说:“没事,不打也行。”
他说:“那你保重。”
我说:“你也是。”
然后就挂了。那个电话之后,他就再也没打来。
有时候半夜醒来,睡不着,会想起老胡。想起那些深夜的电话,想起那些说了一遍又一遍的烦心事,想起那句“白天我是别人的人”。想给他打个电话,看看时间,凌晨两点,又放下了。他那边,现在应该是白天了吧。白天的他,是爷爷,是姥爷,是带孩子的人。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那些深夜里,他曾经是另一个人。
我手机里还存着他的号码。有时候翻通讯录,翻到“老胡”,停一下,看看,然后划过去。不打。不是不想打,是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么多年没打了,忽然打过去,说什么呢?说“你还好吗”?太客套了。说“我想你了”?太肉麻了。说“还记得那些深夜的电话吗”?太矫情了。
算了,不打了。就让那个号码躺在手机里,躺在记忆里,躺在那些深夜里。让它成为一根线,一头连着我,一头连着他,连着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
可有时候,还是会在半夜醒来,睁着眼睛看天花板,听窗外的风声,听远处的车声,听自己的心跳。听着听着,就会想起那个熟悉的号码。想起那个声音。想起那句“睡了吗?”
睡了。又醒了。
醒着,等那个不会打来的电话。
Ds 议论文 青春
《时代青年与历史自觉》
青春,常被视为生命力的勃发与无限可能性的象征,其本质常被“未来”与“希望”等词汇定义。然而,若沉溺于悬置历史的“青春叙事”,仅将青春视作面向未来的单向度冲刺,则易陷于悬浮与迷惘。窃以为,真正深刻而充满力量的青春,必植根于深沉的历史意识。青年一代唯有唤醒并承续这份“历史自觉”,将个体生命汇入民族乃至人类发展的长河,方能铸就无愧于时代与历史的坚实青春。
历史自觉,为青春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自我定位与精神坐标。个体生命若剥离历史脉络,其意义往往飘忽如无根浮萍。回望百年前,五四先驱如陈独秀、鲁迅等人,其青春之激越,非仅因生理之盛年,更源于对“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痛切体认。他们将个人苦闷与家国危亡紧密相连,于历史断裂处呐喊彷徨,亦于文明赓续中寻找出路。正是这份对历史变局的深刻自觉,赋予其青春以“铁肩担道义”的千钧重量,使其个体生命的绽放,与一个古老民族的艰难新生同频共振。今日青年,面对纷繁复杂的现代性冲击,若能自觉将个人际遇置于改革开放的宏大叙事、民族复兴的百年征程乃至人类文明交流互鉴的深远视野中审视,则能超越小我的局限,在历史的坐标系中清晰锚定自身方位,获得超越一时得失的精神定力。
更进一步,青春并非被动地接受历史馈赠,更是能动地参与历史创造的主体。历史自觉,意味着清醒认识时代提出的根本问题,并以实践勇毅作答。纵观人类文明史,每一次重大突破的曙光,往往由最具历史敏感性与行动力的青年率先点燃。欧洲文艺复兴的巨匠多崛起于青年,牛顿发现微积分时仅二十余岁,他们以非凡创造力响应了从中世纪神权迈向近代科学理性的历史呼唤。在中国,从革命战争年代“浴血卫山河”的青春决绝,到建设时期“敢教日月换新天”的青春豪情,再到新时代脱贫攻坚、科技攻关、抗疫前线中挺立潮头的青春身影,一代代中国青年正是以“舍我其谁”的历史主动精神,将对时代的深刻理解转化为改天换地的实际行动,将个人才智熔铸于历史进步的洪炉。
诚然,每一代青年面临的历史情境与具体任务殊异,但那种将个体生命融入更宏大事业以寻求永恒价值的内在冲动,却是青春超越时间限域的共同密码。它不是对过往的简单复刻,而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智慧传承与创新担当。当代青年身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阶段,世界格局深刻演变,科技革命日新月异。这要求我们不仅需汲取历史智慧,明晰“我们从何处来”,更需以历史自觉洞察“我们向何处去”,在继承中勇于突破,在守正中矢志创新。
青春因铭记历史的厚重而深刻,因投身历史的创造而辉煌。当无数怀揣历史自觉的青春星火汇聚,其光芒便足以照亮一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前行的漫漫长路。这自觉,是青春最珍贵的底色,亦是其能够穿越时间、叩响永恒回音的不竭源泉。
《后浪与前浪的辩证》
“后浪”与“前浪”之喻,常被用于描绘代际更迭,然若仅将二者关系理解为简单的推陈出新甚至隐性对抗,则不免失之浅薄。青春,作为社会结构中最活跃、最富张力的存在,其与前代(“前浪”)的关系,实为一种深刻而复杂的“辩证性承续”。真正的青春力量,既不在于对传统的全然反叛,亦非对过往的被动因袭,而在于以批判性的眼光审视遗产,以创造性的姿态转化传统,在承续中开辟新境。
青春对“前浪”的承续,首先是文明血脉与文化基因的必要传承。人类经验、知识体系与价值观念的积累,非一代之功,需代代相传方能绵延。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其伟大在于系统整理、阐释了先王之道,为后世儒家思想奠基。文艺复兴的巨匠,正是在重新发现与学习古希腊罗马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点燃了人文主义的火炬。近代中国,从“师夷长技以制夷”到“民主与科学”的启蒙,无不体现着青年一代在民族危亡之际,对中外历史经验的急切学习与选择性吸收。这种承续,是文明得以不中断的基石,为青春提供了思考与行动的初始工具箱与意义背景。完全斩断此根脉,青春便成无源之水,其反叛易流于虚无与失序。
然而,青春的深刻性,更体现在其承续绝非照单全收,而是内含批判性与选择性的扬弃。每一时代皆有其所史规定性与时代局限,“前浪”的经验与模式未必完全适配新的历史条件与社会问题。青春的敏锐,使其常能率先感知到“已死的拖住活着的”的沉疴。鲁迅先生早年学医,后毅然弃医从文,正是因洞察到当时中国首要之务在于疗治国民精神之“病”,这选择本身便是对当时流行“实业救国”等路径的一种深刻反思与超越。五四新文化运动对封建礼教的猛烈抨击,亦是在救亡图存紧迫形势下,对传统文化中糟粕部分的清醒批判。此种批判性审视,是青春推动社会代谢、文明演进的内在动力。
进而言之,青春的最高价值,在于其基于承续与批判之上的创造性转化与开拓性发展。继承不是目的,批判亦非终点,最终要旨在于创造属于新时代的“新传统”。牛顿曾言“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其经典力学体系便是在继承伽利略、开普勒等人成果基础上实现的伟大综合与飞跃。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领导中国人民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是跨越代际的智慧在青年革命者手中实现创造性转化的磅礴史诗。当代中国青年,面对数字智能时代的新挑战与新机遇,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同时,更以数字素养、跨界思维、全球视野,在科技前沿、社会治理、文化创新等领域不断开拓新局,这正是“辩证性承续”在当代的生动实践。
因此,“后浪”与“前浪”绝非简单的取代关系,而是文明长河中奔涌向前的连续波涛。青春之力,既体现为对“前浪”所积淀文明成果的虚心涵泳与自觉承续,更彰显于以时代敏感性与现实关怀对其进行批判性反思,并最终熔铸成崭新的创造。唯此,文明之河才能既保持本色,又不断拓宽加深,奔流不息。青春的光荣,正在于自觉肩负起这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使命,在辩证的扬弃中,将人类的智慧与理想推向新的高度。
《存在与责任的青春哲学》
青春常与“无限可能”“自我探索”等词汇相连,描绘个体生命挣脱束缚、追寻独特存在的绚烂图景。然而,若此“追寻”止步于封闭的自我完成,则易坠入存在主义的虚无迷雾。从更深层的哲学视角审视,青春之“存在”的真正澄明与价值实现,必在于超越自我中心,勇敢地向世界、向他者敞开,并承担起无可推诿的“责任”。正是在这种由“为己”到“为人”的超越中,青春获得了其坚实的重量与永恒的意义。
青春期的自我意识觉醒,对存在意义的初步追问,确为生命成长的关键环节。但若过度聚焦于“自我实现”,将世界仅视为达成个人目的的工具或背景板,则可能导致意义的收缩与精神的贫瘠。萨特强调“存在先于本质”,人通过自由选择塑造自身,但若此选择仅关乎个人欲望与境遇,缺乏更广阔的关怀向度,则易陷入“他人即地狱”的孤立与焦虑。一些现代性困境下的青年迷惘,部分正源于这种将自我绝对化后产生的悬浮感与无意义感。纯粹的、无牵挂的“自由”并非青春的终极答案,反而可能成为不能承受之轻。
因此,青春存在的深化,必然要求从“自我”走向“他者”,在关系的构建与责任的承担中确认自身。列维纳斯深刻指出,他者的“面孔”向我们发出不可抗拒的伦理召唤,要求我们承担起对其无限的责任。这种责任,并非外部强加的重负,而是主体性得以真正建立的基石。青春之“我”的轮廓,正是在回应父母之爱、师友之谊、同胞之难、社会之需的过程中,逐渐清晰和丰满起来。孔子毕生“知其不可而为之”,周游列国,授徒讲学,其生命意义正深深嵌入对礼乐文明传承、对“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社会理想的责任之中。个体的独特性,唯有在对他者的关切与回应中,才能获得其不可替代的价值定位。
更进一步,青春所应肩负的最高责任,乃是对人类普遍命运与未来福祉的深切关怀与积极行动。马克思在青年时期便立志“为人类而工作”,其思想体系始终贯穿着对无产阶级乃至全人类解放的执着追求。周恩来少年时“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誓言,彰显了将个人前途与国家民族命运紧密相连的宏大责任。这种超越个体、族群甚至时代局限的责任感,将青春的存在提升至类存在的高度。当今世界,气候变化、贫富差距、技术伦理等全球性挑战日益严峻,更需要青年一代具备“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自觉,将个人才华与激情,投入于增进人类整体福祉、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伟大事业中。从投身于全球减贫实践,到致力于前沿科技向善,再到促进跨文明对话,当代青年正在以具体行动,诠释这种面向人类未来的深沉责任。
可见,青春哲学的真谛,不在于构筑精致的自我堡垒,而在于勇敢地拆解围墙,让生命向他者、向世界、向未来全然敞开。责任,不是对青春自由的剥夺,而是使其免于空洞与轻浮的“压舱石”,是引领其存在走向丰盈与辽阔的“导航仪”。当青春意识到其存在与他者痛苦相连、与文明延续相系、与人类未来相通,并毅然肩负起这份重担时,其生命便突破了生物学年限的桎梏,在永恒的责任星图中,刻下自己不可磨灭的光痕。这,正是青春从短暂走向不朽的哲学通路。
Ds 议论文 坚持
《心火为源,行稳致远》
“坚持”二字,力重千钧,常被视为克服万难、抵达彼岸的不二法门。然世人论及坚持,多聚焦于外在行为之持续,却易忽略其深层泉源。若将坚持喻为航行,则其持久动力,非仅赖于奋力划桨,更源于船舱内不灭的灯火与清晰的罗盘。窃以为,真正可恃的坚持,其根基在于内在精神世界的构建与持守——是理想之光的照耀、价值之锚的稳定与心性之韧的支撑,方使人在漫漫长途中,不为风涛所动,不为寂寞所蚀。
理想与信念,为坚持提供超越性的意义与方向,是其最深层的精神引擎。人之行动,若无高远意义灌注,易在琐碎与挫折中耗散能量。马克思穷其一生研究资本主义社会,著述《资本论》,屡遭驱逐贫病交加而不辍,正因怀有“为人类工作”的解放信念。此信念如北辰,指引其穿越理论迷雾与现实困顿。中国第一代航天人于戈壁深处隐姓埋名,以算盘纸笔挑战寰宇,其坚持不仅源于任务,更源于“星辰大海”的强国梦想。理想赋予坚持以神圣性,将单调过程升华为意义追寻之旅,使个体得以超越一时得失,与更宏大叙事相连,从而获得源源不断的内驱力。此精神灯塔不灭,航行便永不迷途。
价值认同与责任担当,为坚持铸就稳定内核与抗压基石,使其能抵御外界纷扰与侵蚀。当坚持之事与个体所笃信之价值体系深度契合,行为便从“必须做”升华为“应当做”与“甘心做”。文天祥兵败被俘,元朝威逼利诱,其坚持拒降,并非不知生死,实因“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价值观不可移易。“丹心”所系,是对儒家忠义观的彻底践行,是个体对文化责任的终极承担。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为民族存续坚持奋斗,亦源于对“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一价值准则的深切认同。价值系统构成行为选择的判准与边界,责任意识则激发主体的道德勇气。当坚持植根于此,便具有了“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定力,外界的压力与诱惑难以撼动其分毫。
心性修养与情感灌注,则为坚持供给持续而坚韧的心理能量与情感温度,使其能耐得住寂寞、经得起重复。荀子言“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此“积”之过程,非唯智力活动,更是心性的磨砺。王阳明“龙场悟道”前,历经廷杖、贬谪、追杀,其能在困厄中沉潜反思,终致心学大成,离不开其“事上磨练”的修养功夫所培育的沉静与坚韧之心力。科研工作者为攻克一难题,往往需经年累月面对失败与未知,其坚持除理性追求外,亦离不开对探索本身的热爱、对真理的敬畏与向往之情。此情感非一时冲动,而是深沉持久的内在状态,能润滑长期坚持中的枯燥,缓冲不可避免的挫折感,使人在“板凳要坐十年冷”时,内心仍能保持一份专注与温热。
由此可见,坚持绝非仅是意志力对行为的机械维持。其持久与深刻,根本上源于主体内部精神世界的丰盈与强固:以理想信仰定向导航,以价值责任定锚固本,以心性情感供给滋养。无此内在“心火”源源不竭地燃烧,任何外在的坚持都可能沦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终难持久。故欲成非凡之事业,必先筑非凡之精神家园。唯有内心灯火长明,价值磐石稳固,方能在漫漫征途上,行稳而致远。
《与时偕行:坚持的辩证智慧》
“坚持”常被赋予始终如一、锲而不舍的崇高意涵,视为美德与成功的基石。然而,历史经验与理性思辨皆揭示,将坚持等同于固执的线性延续,可能陷入“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的困境,或导向“守株待兔”式的荒谬。真正的、富有成效的坚持,绝非对初始路径与方法不加省察的机械重复,而是一种蕴含深刻辩证智慧的“动态坚持”。它要求在坚守核心方向与终极目标的同时,具备洞察时势的清醒、调适策略的弹性与革新方法的勇气。
动态坚持的首要智慧,在于对“所坚持为何”的本质目标与历史境遇保持清醒认知,能够区分“不变之宗”与“应变之法”。任何有意义的坚持,必有其内在核心追求,此为需要固守的灵魂。然实现此核心的路径与策略,则须因时、因势而调整。战国商鞅变法,其坚持在于“富国强兵”的终极目标。为实现此目标,他徙木立信以取信于民,依据秦国实际废井田、开阡陌,其具体法令措施皆服务于核心,且随推行深入而不断巩固深化。反之,晚清洋务派倡“中体西用”,其初衷亦是自强,却因将封建纲常之“体”视为不可变易之核心,仅欲移植西方技术之“用”,终因体用割裂、拒绝根本性制度与观念革新而难竟全功。可见,真正的坚持,是“宗”的恒定与“法”的流变的统一。失却核心,坚持如舟失舵;僵化方法,坚持则似刻舟求剑。
进一步而言,动态坚持要求具备基于实践反馈的自我批判与迭代优化能力。世界处于永恒流变之中,新信息、新矛盾不断涌现。若无视实践检验的结果,一味沿既定轨道惯性前行,所谓的坚持便可能异化为遮蔽真相的偏执。王安石变法之初意志不可谓不坚,然其部分法令如“青苗法”在推行中因吏治等因素而变形扰民,遭到司马光等反对时,他未能充分吸纳合理批评、及时调整实施细则,而是强化对抗,致变法阻力倍增,最终人亡政息。与之相对,中国改革开放之伟业,正是“坚持改革开放”这一大方向与“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调试相结合的典范。从设立经济特区到加入世贸组织,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型,每一重大步骤皆伴随对经验的总结、对困难的预估与对策略的完善,是在动态调整中坚持了发展进步的硬道理。此种坚持,是充满反思性与学习力的理性行为。
动态坚持的最高境界,在于有时甚至需以“舍弃”局部或暂时的方式,来实现对根本目标的“长程坚守”。这涉及战略性的取舍与阶段性的转换。长征途中,红军被迫离开原有根据地,进行战略转移,从表象看是放弃了苏区的“坚持”,实则以此惊天动地的迂回,保存了革命火种,最终赢得了全局胜利。科学史上,当旧范式遭遇大量反常事实冲击时,科学家需有勇气暂时放弃对旧理论的修修补补,转而探索新范式,这才是对“追求真理”这一科学根本精神的更高层次的坚持。不拘泥于一城一池之得失,不固守于一时一法之成规,为了终极的山峰,可以智慧地选择绕行或另辟蹊径。
因此,坚持的真谛,非刻板的固执,而是灵动的忠诚;非直线的冲刺,而是辩证的进取。它要求主体既有“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定力,牢牢把握初心与方向;又有“春江水暖鸭先知”的敏锐,与时俱进调整姿态与策略。在恒常与流变、坚守与调整、原则性与灵活性的辩证统一中,动态坚持方能焕发出穿越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的强大生命力,引领事业穿越迷雾,抵达光明之境。此乃坚持之道中,最深邃亦最现实的智慧。
《百川归海:坚持的文明伟力》
在历史长卷与文明星空中,“坚持”常被视为个体成就的品格基石。然而,若将其意义仅囿于个人范畴,则未能窥见其更为磅礴的伟力。纵观人类文明进程,坚持,尤其是作为集体意志与代际传承的坚持,实则是文明得以存续、发展与跃升的根本性动力。它如同无形的巨手,塑造制度,积淀文化,推动知识的边疆,是文明在时间河流中对抗湮没、不断向前的深层密码。
文明制度的构建与优化,非一朝一夕之功,乃长期坚持探索、试错与调适的结晶。任何稳定而有效的制度,无论是法律体系、政治架构还是经济体制,其背后都凝聚着数代人的智慧积累与实践坚持。罗马法从《十二铜表法》到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历时千余年,其间经无数法学家阐释、裁判官告令、皇帝敕令的层层积累与修订,终成体系恢弘、逻辑严谨的古代法律典范,深远影响后世大陆法系。这一浩大工程,绝非一人一世所能完成,端赖于一个文明对法治原则的长期认同与不懈完善。同样,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科举制度的演进,从隋唐初创到宋明定型,亦是在数百年间坚持“选贤与能”的理念,并针对其流弊不断调整科目、严格程式的产物。制度文明的每一寸进展,都铭刻着长期坚持的刻度,是集体理性在时间长跑中的胜利。
文化的传承、发展与认同的巩固,更离不开代际相续的坚持。文化并非静态遗产,而是需要不断习得、实践、阐释与创新的活传统。中华文明历经五千年风雨而未曾中断,其奥秘之一便在于对核心典籍、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的顽强持守与创造性转化。从孔孟之徒“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传承,到历代士人“为往圣继绝学”的使命担当;从百姓日用而不觉的伦理规范,到“礼失求诸野”的文化韧性,无不体现一种跨越时空的文明坚持。犹太民族散居全球近两千年而能保持鲜明文化身份,亦端赖于对《托拉》的研习、对安息日等传统的恪守,这种坚持成为其民族存续的精神纽带。文化在坚持中得以免于飘散,在代代相传中被赋予新的时代生命。
人类知识边疆的拓展与科学精神的扎根,则是坚持作为文明认知引擎的集中体现。科学真理的发现与技术壁垒的突破,极少来自灵光乍现,多是“站在巨人肩膀上”长期积累、接力探索的结果。哥白尼的日心说,经伽利略、开普勒、牛顿等数代科学家的坚持观测、计算与理论构建,才最终确立其科学地位。人类对微观世界的认知,从道尔顿原子模型到夸克理论,跨越数个世纪,凝结了无数科学家的心血。这种坚持,不仅是个体的,更是科学共同体乃至整个社会对理性、实证与探索精神的长期投资与守护。一个文明能多大程度上坚持对未知的好奇与对真理的敬畏,决定了其在人类认知图谱中的位置与贡献。
由此可见,坚持的伟力,在文明尺度上展现得最为恢弘。它是制度得以成熟的熔炉,是文化得以流淌的河床,是知识得以累积的阶梯。个体生命的坚持,如涓涓细流,唯有汇入文明传承的浩瀚江河,才能获得永恒的意义。文明,正是在对真、善、美的不懈追求与持守中,克服代际遗忘,超越一时兴衰,如同百川归海,纵然千回百转,终将奔腾不息,奔赴那更为辽阔的精神海洋。认识到这一点,个体的坚持便能在文明星光的照耀下,获得更坚实的底气与更深远的价值。
Ds 议论文 成长
《破茧与重构:成长的内在辩证法》
成长常被描绘为线性的积累与攀升,如树木添年轮、学识增厚度。然而,若深入生命蜕变的内核,便会发现其本质远非简单的叠加,而是一场充满内在张力的辩证运动。真正的成长,并非外在被动的“被塑造”,而是主体主动经历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其核心机制在于经历不断的自我否定、艰难重构,并在此循环中实现内在秩序与认知层级的跃迁。
自我否定与旧结构的消解,是成长剧变中不可或缺的“破茧”阶段。成长的障碍,往往首先来自内部已然固化的认知模式、行为惯性与价值预设。若缺乏对既有“自我”的深刻反思与批判,成长便易停滞于舒适区的重复。古人云“君子不器”,其深意便在于警惕自我被单一功能或僵化认知所束缚。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抉断,正是在民族危亡的刺激下,对“疗救身体”这一原有职业定位与救国设想的彻底否定。此种否定伴随剧烈痛苦,如同蝉蜕去旧壳,却是挣脱局限、获取新视野的必经阵痛。个体唯有勇气直面自身认知的边界与可能的谬误,如苏格拉底所言“认识你自己的无知”,才能为新的可能性腾出空间,此即“不破不立”的成长真谛。
在旧有平衡打破之后,成长的关键在于新认知框架与行为模式的主动建构。这绝非简单地替换零件,而是基于更丰富信息、更复杂情境,对世界与自我关系进行意义深远的重新整合。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指出,个体通过“同化”与“顺应”的互动,当旧图式无法适应新经验时,便会建立新图式以达到更高水平的平衡。科学史上的范式革命,如从地心说到日心说的转变,不仅是知识的更替,更是宇宙观与思维方式的整体重构。个人的心智成熟亦复如是:青年在历经理想与现实的碰撞后,可能从非黑即白的绝对判断,走向理解灰度、接纳复杂性的辩证思维;在遭遇重大挫折后,可能从对外部归因的依赖,转向对自身能动性的深刻体认与担当。每一次这样的重构,都使个体的精神结构更为复杂、坚韧与包容。
最终,成长体现为螺旋式上升的动态轨迹,在否定与重构的循环往复中,实现内在秩序的跃迁。这不是回到原点,而是每次扬弃都抵达新的高度。黑格尔“正—反—合”的辩证法恰可喻此过程:原有的认知或状态为“正”,其内在矛盾导致“反”(否定),最终在更高层次上达成新的综合(“合”,即重构)。屈原放逐,乃政治生命之“反”,却孕育出“路漫漫其修远兮”的千古绝唱,完成了从政治家到伟大诗人的精神涅槃。曾国藩早年恪守程朱理学,屡经挫败后,转而“以禹墨为体,老庄为用”,糅合各家,形成经世致用之学,其人格与事功遂臻新境。这表明,深刻的成长往往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旧我废墟上建立起更宏伟的精神殿堂。
因此,成长绝非岁月静好的自然流逝,而是一场需要勇气与智慧的、持续的内在革命。它始于对既有自我的勇敢质疑与部分舍弃,继之以基于新经验的艰苦整合与重建,终于一种更成熟、更复杂、更具适应性的新平衡状态的达成。这一“破茧—重构—跃迁”的辩证历程,赋予成长以深刻的哲学意涵:人并非生而为人,人是在不断成为人的过程中,通过否定之否定的内在斗争,一次又一次地诞生自己。
《边界与风浪:成长的试炼场》
成长犹如树木之伸展,其高度与韧度,不仅取决于内在基因,更在于其所处的环境与经历的锤炼。一个过于温良、恒定、缺乏挑战的环境,恰如无风无浪的温室,可能使生命陷入停滞的“内卷”或脆弱的“驯化”。相反,真正的成长往往孕育于舒适区的突破、集体氛围的塑造与艰苦淬炼的打磨之中。边界之外的风浪,并非成长的阻碍,反是锻造筋骨、激发潜能的必需试炼场。
成长的动力,首先源于对“舒适区”的自觉突破与对未知领域的主动探索。舒适区意味着熟悉、安全与低能耗,却也意味着思维的惯性与可能性的封存。长期固守于此,心智易趋钝化,适应性下降。孟子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深刻揭示了压力与挑战对生命活力的激发作用。航海时代的探险家,若贪恋港口的平静,便永无可能发现新大陆;科学研究者,若仅沉溺于已知理论的修缮,便难以催生颠覆性的创新。个体成长亦然。从校园步入社会,从熟悉领域转向陌生行业,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创造,每一次跨越舒适区边界的尝试,即便伴随焦虑与风险,都在迫使个体调动新的认知资源、学习新技能、调适新心态,从而拓展能力的疆域与人格的弹性。此过程,正是生命对抗熵增、保持活力的内在要求。
集体环境与文化氛围,作为个体成长的外部“熔炉”,以强大而微妙的方式塑造着成长的方向与速率。荀子“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之喻,揭示了环境对人的潜移默化。一个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崇尚实干的集体,能激发成员最大的潜能。硅谷的崛起,离不开其独特的冒险文化与知识共享生态;古希腊雅典城邦的民主辩论之风,则滋养了苏格拉底、柏拉图等伟大哲思。反之,一个僵化保守、论资排辈、排斥异见的环境,则可能扼杀锋芒,使个体趋于平庸或异化。对于青年而言,选择或营造一个“利于成长”的集体氛围——无论是求学阶段的良师益友圈,还是职业发展中的进取团队——其重要性不亚于个人努力。优秀的集体如同加速器,能提升成长效能;亦如校正仪,能通过同侪压力与榜样力量,规范成长路径。
尤为关键的是,那些极具挑战性甚至带有痛感的“艰苦淬炼”,往往能最大程度地激发潜能、锤炼意志,实现成长的“阶跃”。玉不琢,不成器;剑不砺,不利锋。自然的磨砺塑造万物的坚韧形态,人生的逆境与艰巨任务同样是塑造强大人格的砺石。司马迁遭宫刑之奇辱,乃人生至暗时刻,却因此“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铸就《史记》之不朽。红军历经二万五千里长征,于绝境中跋涉,非但未被消灭,反而淬炼出无与伦比的信念、纪律与战斗力,成为革命力量的中流砥柱。心理学中的“创伤后成长”理论亦表明,个体在度过重大危机后,有可能在人生观、人际关系、个人力量等方面获得积极转变。艰苦淬炼的价值,在于它打破了常规状态下的平衡,迫使个体调动一切储备,突破原有极限,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发现并确证了自身未曾意识到的力量与韧性。
因此,成长绝非在精心呵护的温室中匀速发生,它渴望边界之外的风浪,需要集体的熔铸,更需要艰苦的淬炼。一个追求真正成长的生命,应当有勇气主动走出舒适区,拥抱不确定性;有智慧选择或营造积极进取的成长环境;更有魄力视艰难困苦为玉汝于成的宝贵机会。正是在与外部挑战的持续互动与搏击中,个体生命的维度得以拓展,精神的锋刃得以磨砺,最终实现从“可能”到“现实”、从“脆弱”到“坚韧”的深刻蜕变。这,便是成长在环境试炼场中写就的辩证篇章。
《终身志业:成长的诗学与哲学》
在流行观念中,“成长”常被视为青春期或特定人生阶段的专属任务,仿佛一旦成年或事业定型,成长便告终结,余下仅是经验的积累与惯性的延续。此乃对生命发展的严重误解。若将生命视为一次绽放的旅程,则成长绝非仅在某一节令完成的花期,而是贯穿始终的、动态的自我更新与意义追寻。真正的成长,是一场终身不懈的修炼,在持续的学习、自觉的反思、以及对生命境界的不断超越中,实现个体潜能的充分舒展与存在意义的深度开掘。
成长的核心机制之一,在于保持终身学习的热忱与能力。在知识爆炸、技术迭代加速的当代,“一次性学习”模式已然失效。学习不再是青少年时期的专利,而是贯穿职业生涯乃至整个生命历程的必需品。生理意义上的成熟,绝非认知与精神发展的终点。孔子“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生动描绘了其一生不同阶段心智持续精进的轨迹。达·芬奇不仅是文艺复兴巨匠,更是终身学习的典范,直至晚年仍沉迷于解剖学、工程学等多领域探索,其手稿展现了永不枯竭的好奇心。终身学习,意味着主动打破认知壁垒,拥抱新知识、新技能、新观念,使自身思想之泉永不枯竭。这不仅是适应社会变迁的生存策略,更是保持精神年轻、防止心智僵化的内在需求。学无止境,因而成长亦无止境。
更深层次的成长,离不开持续而深刻的自我反思与意义整合。未经省察的人生不值得过,苏格拉底的名言点明了反思对于生命质量的决定性意义。成长并非简单的线性加法,它需要个体不断回望来路,审视行为背后的动机、观念形成的根源、得失之间的因果,并对多元甚至矛盾的经验进行整合,赋予其连贯的意义。曾子“吾日三省吾身”,即是此种反思功夫的日常实践。晚年的托尔斯泰经历深刻的精神危机,通过痛苦的自省,最终实现了从贵族作家到平民思想家的转变,其《忏悔录》正是灵魂挣扎与成长的见证。这种反思整合能力,使人能够从经历中提炼智慧,而非仅是堆积记忆;能够调整航向,而非固执于惯性。它确保成长是清醒的、自主的,而非盲目随波逐流的。
最终,终身成长指向对生命境界的持续超越与对永恒价值的自觉追寻。它意味着不满足于既定的社会角色或成就标签,不断追问“我是谁”、“何为丰盈的人生”,并尝试在有限的时空中拓展精神的无限维度。这种超越可能表现为对专业领域“工匠精神”的极致追求,如寿司之神小野二郎穷其一生精进技艺;可能表现为对社会责任的勇敢担当,如许多人在功成名就后转向公益,寻求更大的生命价值;亦可能表现为对艺术、哲学、自然等永恒之美的更深沉契合,如晚年沉浸于田园诗与形而上思考的陶渊明、歌德。孔子“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正是这种将生命融入永恒事业,从而超越年龄限制的成长状态的诗意写照。在此境界中,成长与生活本身合一,每一步前行都既是修炼,也是享受。
因此,成长是生命的常态,而非阶段任务。它拒绝“完成时”的幻觉,拥抱“进行时”的开放。一个致力于终身成长的人,必是永葆好奇的学习者、勤于内省的思考者、敢于超越的探索者。他将生命视为一件可以不断雕琢、丰富的艺术品,在时间的长河中,以学习为凿,以反思为尺,以超越性的追求为蓝图,持续地塑造着更好的自我。这,便是成长最深邃的诗学与哲学——人生有尽,而成长无涯,在向死而生的旅途中,以永不停息的进取,书写生命最壮丽的史诗。
Ds 议论文 爱国
《血脉与星空:爱国主义的双重维度》
爱国主义常被视为对故土与族群单一而炽烈的情感投射,然其深层内核实为一枚富有张力的精神硬币,一面镌刻着源自历史与文化的深厚情感认同,另一面则闪耀着指向普遍正义与人类福祉的理性光芒。真正的、具有持久生命力与感召力的爱国精神,绝非狭隘的排他情绪,而应是在深切眷恋本土血脉根基的同时,胸怀更广阔的文明星空,实现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证统一。
爱国情感首先植根于个体对特定历史命运共同体无法割舍的文化血脉与集体记忆。这种认同源于共同的语言、习俗、历史叙事与生活经验,具有天然的亲和力与精神凝聚力。从屈原“陟升皇之赫戏兮,忽临睨夫旧乡”的眷恋,到杜甫“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沉痛,皆是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交织而生发的深切情感。这种基于共同体的归属感与尊严感,是民族存续与文化传承的心理基石。它赋予个体以身份坐标,使其精神世界有所安顿。恰如德国哲学家赫尔德所强调的,每个民族独特的“民族精神”是其文化创造力的源泉。这种对本民族文化传统的珍视与深情,是爱国情感最自然、最深厚的源泉,构成爱国主义不可或缺的感性维度。
然而,若爱国情感仅停留于此,固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壁垒,则易滑向盲目排外或民粹主义的历史泥潭。因此,健全的爱国精神必须涵纳理性与普遍价值的向度,即对自由、正义、平等、人权等人类共同珍视的基本价值的追求与捍卫。真正的爱国者,其爱之深切,正体现为渴望自己的祖国成为更公正、更文明、更受尊重的国度,并愿意为之奋斗。这便要求超越单纯的情绪宣泄,以清醒的理性审视国家的不足,以开放的胸襟借鉴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从顾炎武“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的天下情怀,到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讲中赋予美国“自由的新生”这一普世使命,再到现代中国将“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视为全人类共同价值,都体现了爱国精神与人类普遍价值的连接。这种理性维度确保爱国主义是建设性的、向前看的,而非封闭与倒退的。
因此,理想的爱国主义,应是“血脉”与“星空”的交响,是“特殊认同”与“普遍关怀”的合奏。它要求我们既深情回望来路,珍视自身的文化传统与集体记忆,筑牢精神家园;又勇敢仰望星空,将民族复兴的征程置于人类文明进步的大潮中,以普遍价值为标准推动国家向善治发展。这正如德国战后所倡导的“宪法爱国主义”,其核心是对保障自由民主基本秩序的宪法的忠诚,这种忠诚既基于对德国特殊历史教训(如纳粹暴行)的理性反省,又建基于对自由民主这一普遍价值的认同。它启示我们,最坚实的爱国,是将对家园的热爱,升华为使其成为更符合人类共同理想之地的具体行动。唯有将情感的根深植于本土沃土,又将理性的枝叶伸向人类文明的灿烂星空,爱国主义之树方能枝繁叶茂,历久弥新。
《权益与责任:现代公民的爱国伦理》
在现代文明语境下,爱国早已超越古代“忠君报国”的朴素范畴,亦非战时“同仇敌忾”的非常状态所能完全定义。它更常态、也更深刻地体现为公民在和平发展与法治社会中的日常实践,其核心在于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现代爱国精神,是一种基于主体意识的理性参与与责任担当,它要求公民在珍视并行使法定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对共同体福祉应尽的责任,以此构筑国家繁荣与个人发展的坚实基石。
爱国精神首先体现为公民对自身法定权利的珍视、理性行使与维护。一个健康的国家,是其公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并有序实现的空间。爱国,在基础层面意味着认同并捍卫保障这些权利的宪政秩序与法律制度。当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时,他们并非仅仅在争取个人利益,更是在参与塑造共同体的未来,这是爱国的积极行动。托马斯·潘恩在《常识》中呼吁北美民众为自身权利而抗争,其行动本身即是对一个新国家诞生的最深切奉献。同理,当公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对社会不公提出理性批评时,本质上是在促进制度的完善与社会的公平正义,这同样是对国家肌体健康的一种负责任的爱护。权利意识并非爱国之敌,恰恰是现代爱国精神得以生发的土壤——因为只有当个体被尊重,其对共同体的认同才可能是坚实且持久的。
与权利相伴而生的,是公民对共同体无可推诿的责任担当。爱国绝非单向度的索取或批判,更意味着主动的奉献、恪守与建设。这种责任,既包括依法纳税、遵守公共秩序、履行国防义务等基本法律义务,更涵盖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投身社会公益、恪守职业道德、弘扬诚信友善等道德要求。科学家在实验室中孜孜以求,工匠在岗位上精益求精,教师在三尺讲台传道授业,无数普通劳动者在各行各业恪尽职守,这些日常看似平凡的努力,汇聚成的正是国家前行最深厚的伟力。这便是社会学家涂尔干所强调的“有机团结”,每个成员履行其特定职能,共同维持社会有机体的生命与活力。在危机时刻,如抗击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事件时,公民表现出的互助精神、奉献意识与高度配合,更是这种责任伦理的集中迸发。责任意识,是将抽象的国家认同转化为具体行动的关键桥梁。
因此,现代爱国主义的内在伦理,在于实现公民权利与责任的有机统一与良性互动。权利的充分保障激发公民对共同体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为责任的自觉履行提供内在动力;而责任的切实担当,则共同营造出更公正、更繁荣、更安全的社会环境,从而为每个公民权利的实现与拓展提供更优越的条件。这是一种积极的、建设性的循环。古希腊雅典的公民将参与城邦公共生活视为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部分,其权利(如发言权、投票权)与责任(如担任公职、参战义务)紧密相连。当代中国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爱国”与“敬业”“诚信”“友善”等个人层面要求相结合,亦体现了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现代公民伦理。唯有当公民既善于运用权利推动进步,又勇于肩负责任夯实基础,国家之舟才能在社会成员协同一致的划桨中,平稳驶向更加光明的未来。这种基于公民身份的理性、负责的爱国实践,正是现代国家长治久安最可靠的保障。
《守护与更新:爱国情怀中的文化使命》
爱国精神,不仅指向政治实体与疆域,更深深浸润于文化血脉之中。文化是民族的精神家园,是区别于“他者”的独特标识,亦是国家认同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源泉。因此,爱国必然包含对民族文化的深切认同与自觉传承。然而,在全球化与现代化浪潮冲击下,静态的“守护”不足以应对挑战,真正的文化爱国,应是一种“批判性继承”与“创新性发展”的辩证统一,即在深刻理解与珍视自身传统精髓的基础上,以开放与创造的姿态,推动文化在时代洪流中焕发新生。
对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守护、理解与传承,是文化爱国的根基与起点。一个民族的哲学智慧、艺术瑰宝、伦理规范、生活美学,承载着数千年的集体记忆与生存智慧,构成了国民共有的精神密码。从“民惟邦本”的政治理念到“天人合一”的生态哲学,从“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追求到诗词书画的审美意境,这些文化基因塑造了我们的思维方式与价值偏好。爱国,意味着对这些文化财富怀有温情与敬意,并努力使之薪火相传。无论是国家层面建立非遗保护体系、推动古籍整理出版,还是社会层面家长教导孩童诵读经典、学习传统技艺,都是这种守护意识的体现。法国对其语言纯洁性的捍卫,日本对“道”(如茶道、花道)文化的极致传承,皆表明文化自觉是维系民族特质、增强内部凝聚力的关键。失却文化根基,爱国情怀易流于浮泛。
然而,守护绝非意味着原封不动地照搬或对外来文化的拒斥。在历史长河中,所有伟大文明的生命力恰恰体现在其吐故纳新、兼容并包的能力。因此,文化爱国更重要的使命在于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这要求我们以理性眼光审视传统,区分精华与糟粕,并赋予古老智慧以时代新义。例如,“天下为公”的传统理念,可与现代共享、共赢思想结合;“和而不同”的交往智慧,可为处理国际关系提供启示。同时,必须大胆吸收人类文明一切优秀成果,在交流互鉴中丰富自身。汉唐盛世之所以气象恢宏,正在于其以高度自信吸纳西域、南亚乃至更远地区的文化养分。鲁迅先生倡导“拿来主义”,其深意正是要以主人姿态,主动择取外来文化中有益成分,以滋养本民族的文化肌体。固步自封、盲目排外,看似“爱国”,实则是窒息文化生机的短视行为。
最终,文化爱国的当代实践,体现为在日常生活与文艺创作中,以现代语言与形式,活化传统,创造属于新时代的、既能彰显民族特色又能与世界对话的文化成果。这不仅是文化工作者的责任,亦体现在每个国民的审美选择与价值实践中。近年来,“国潮”设计的兴起,将传统纹样、技艺与现代商品成功结合;影视作品以创新叙事诠释历史与经典,引发共鸣;诸多行业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时,注重与中国实际和文化语境相融合,这些都是文化创新性发展的生动例证。其成功的关键,在于找到了传统文化精神与当代人生活、情感及审美需求的连接点。
真正的文化爱国,是一场持续的接力。它要求我们像守护眼睛一样守护文化根脉,同时又要像渴望呼吸一样渴望文化的创新。它是对过往辉煌的深情回望,更是向着未来文明的勇敢开创。唯有秉持这种既坚守本体又开放创新的文化立场,我们才能在全球化舞台上,既保持鲜明的文化自我,又能为人类文明百花园贡献独特的东方智慧与色彩。这,正是当代爱国者所肩负的深刻而崇高的文化使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