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刘某计划在两江新区夜市街开设特色卤味小吃摊,主打现捞卤味、卤味拼盘及网红饮品,目标客户锁定年轻上班族,大学生及夜宵爱好者。项目拟于2027年初启动,营业期设定为6年,现通过净现值(NPV)指标分析其财务可行性,相关资料如下:初始投资:2027年初一次性投入,其中卤味制作设备及装修共计13万元,首批原材料及饮品
备货3万元,初始投资合计16 万元。
营业期收支:各年营业收入均为40万元,付现成本:原材料成本为各年营业收入的38%,雇佣1名全职员工+1名兼职员工,月工资合计8000元(年支出9.6万元);水电费年支出2.8万元,每年摊位租金每年4万元,设备维护及杂费每年1.2万元。
卤味制作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使用寿命6年,预计净残值0万元;设定折现率为12%,所得税税率25%。
(2) 若存在另一个网店投资项目,刘某需要从两个项目中选出一个项目进行投资。网店投资项目的初始投资额20万元(假设不存在流动资金蛰支),营业期8年,营业期各年净现金流量为6万。请问能否直接用净现值指标决策?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