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2025年经税务机关认定为"境外注册居民企业",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无税收优惠过渡期),2025年度财务数据如下:收入总额
(1)境内收入:从境内全资子公司分回股息2000万元(子公司适用25%税率,符合免税条件);境内提供技术服务收入1500万元;
(2)境外收入:境外子公司分回股息800万元(境外子公司适用15%税率,已在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120万元);境外转让专利技术收入600万元(未在境外缴税)。
扣除项目
(1)境内技术服务成本:人员工资800万元、研发设备折旧费50万元(设备原值500万元,按10年折旧,无残值);(2)境外业务成本:转让专利技术相关费用100万元、境外分公司办公费用200万元;
(3)捐赠支出:向境内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捐赠现金3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该组织在2025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内);向境外某公益机构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150万元(未通过境内机构);
(4)设备购置:2025年3月购进一台"节水专用设备"(符合<<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5版)>>),支付价款400万元(不含增值税,按5年计提折旧,无残值,当月投入使用);(5)研发费用:境内发生研发费用3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符合加计扣除条件);境外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不符合境内加计扣除条件);
(6)业务招待费: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45万元(与境内外应税收入均相关)。
问题1:列举该企业2025年度可"直接从收入中扣除"的项目,并计算合计金额?
问题2:计算该企业购进节水设备2025年度可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分"费用扣除"和"税额抵免"两类)?
问题3:计算该企业2025年度捐赠支出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说明是否存在结转额及结转年限?
问题4:计算该企业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需考虑纳税调整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