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库存商品A产品、投资性房地产交换乙公司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假定交换前后资产用途保持不变。甲公司和乙公司交换的存货和固定资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有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换出:
①库存商品A产品:账面成本为1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为150万元(等于按收入准则确定的交易价格);
②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120万元(其中成本为125万元,公允价值变动减少5万元),公允价值200万元(该投资性房地产不考虑增值税)。合计不含税公允价值为350万元,合计含税公允价值为369.5万元。
(2)乙公司换出:
①原材料:账面成本为8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为100万元(等于按收入准则确定的交易价格);
②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5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10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为200万元。合计不含税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合计含税公允价值为339万元。
(3)乙公司另向甲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0.5万元。
(4)假定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上述存货的公允价值均与其按收入准则确定的交易价格相等。
下列有关乙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