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反三违、治隐患”工作专项方案》中,突出查纠23项违章:①工作无计划或准备( );
②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未每日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例会。主要负责人每周对现场检查少于1次,每周参加生产例会少于( )次;
③现场工作( )作业、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擅自改变安全措施;
④工作负责人未带领全体工作班成员到达现场并进行完善的( );
⑤( )未就地确认并交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⑥工作间断、( )后,重新开工前未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并进行交底;
⑦工作( )时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隔离、安全警示;
⑧同类违章反复发生,没有针对性分析并( )。
⑨重大、较大风险作业未( );
⑩较大及以上风险作业没有按照( )要求执行到位制度;
⑪无( )风险作业清单或未经审批;
⑫较大及以上风险作业无( )( );
⑬“两票”只签不审,安全措施和( )管控不全,电气操作票执行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受令复诵要求,未逐项确认,存在跳项、漏项;
⑭( )施工方案、“三措两案”“作业指导书”只签不审,措施无针对性。现场未严格执行监护要求,未按照指导书、方案落实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
⑮( )作业未统筹安排工作顺序和安全措施。
⑯未经许可擅自进入( )区域;
⑰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 )和防坠器等;
⑱违反电气“五防”要求作业或擅自( )电气“五防”联锁,违规操作电气设备或进入带电间隔;
⑲在未确认设备已断电、未按规定验电、接地,或未采取绝缘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接触电气设备带电部位或可能带电的裸露导体或未保持足够的( );
⑳特殊作业( )不在工作现场;
㉑特种作业与( )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
㉒外包人员入厂(场)考试、“ ( ) ”资格考试无针对性;
㉓( )擅自脱离工作现场,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