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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控制权移交要求 信号控制权移交类动车施工作业要求如下: a)以下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单位应在施工开始前与OCC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办理信号控制权移交: 1)单项施工中有2列及以上施工车辆同时作业,救援演练除外; 2)施工作业将导致关键运营设施设备停用、降级使用、功能变化或缺失时; 3)涉及轨旁、车载(多车)、中央信号设备升级的施工时; 4)涉及行车设备/系统操作方式、操作限制发生变化的施工时。 b)涉及信号控制权移交的施工,应在施工计划《动车施工检修作业施工组织方案表》(见附录L)中明确; c)在施工登记时,施工负责人应与OCC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办理书面信号控制权移交手续;涉及备用调度大厅或所辖信号机房施工时,可通过调度专用电话向OCC调度员申请信号控制权,明 确信号控制权移交区域,OCC调度员确认满足条件后移交信号控制权;信号控制权移交后,由施工人员自行操作ATS办理进路准备与确认,并负责行车指挥; d)施工人员应使用单独的测试账号登入ATS进行信号控制权移交,不宜使用OCC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账号; e)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ATS的操作,施工车辆司机根据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跟车人员要求动车; f)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监督员,负责行车安全监控,与ATS操作人员间做好安全互控; g)施工注销时,施工负责人应与OCC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再次办理书面信号控制权移交手续;涉及备用调度大厅或所辖信号机房施工时,可通过调度专用电话向OCC调度员返还信号控制权, OCC调度员回收信号控制权。
信号控制权移交要求 信号控制权移交类动车施工作业要求如下: a)以下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单位应在施工开始前与OCC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办理信号控制权移交: 1)单项施工中有2列及以上施工车辆同时作业,救援演练除外; 2)施工作业将导致关键运营设施设备停用、降级使用、功能变化或缺失时; 3)涉及轨旁、车载(多车)、中央信号设备升级的施工时; 4)涉及行车设备/系统操作方式、操作限制发生变化的施工时。 b)涉及信号控制权移交的施工,应在施工计划《动车施工检修作业施工组织方案表》(见附录L)中明确; c)在施工登记时,施工负责人应与OCC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办理书面信号控制权移交手续;涉及备用调度大厅或所辖信号机房施工时,可通过调度专用电话向OCC调度员申请信号控制权,明 确信号控制权移交区域,OCC调度员确认满足条件后移交信号控制权;信号控制权移交后,由施工人员自行操作ATS办理进路准备与确认,并负责行车指挥; d)施工人员应使用单独的测试账号登入ATS进行信号控制权移交,不宜使用OCC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账号; e)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ATS的操作,施工车辆司机根据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跟车人员要求动车; f)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监督员,负责行车安全监控,与ATS操作人员间做好安全互控; g)施工注销时,施工负责人应与OCC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再次办理书面信号控制权移交手续;涉及备用调度大厅或所辖信号机房施工时,可通过调度专用电话向OCC调度员返还信号控制权, OCC调度员回收信号控制权。
进路变更要求 8.2.7.8.1.1发布施工作业区域封闭的调度命令后,无施工负责人申请,进路办理方不得办理进路变更。 8.2.7.8.1.2发布施工作业区域封锁的调度命令后,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可根据施工作业需求,填写《上海轨道交通正线轨行区动车施工进路/路径变更确认表》(见附录K)后,向进路办理方(OCC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多职能队员(站控)/施工负责人)提出进路变更申请。 8.2.7.8.1.3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ᨀ出进路变更申请前,应确认施工车辆处于停车且不再移动的状态。 8.2.7.8.1.4无书面进路变更申请前,所有进路办理人员不可擅自变更进路。 8.2.7.8.1.5进路办理方为OCC调度员时,变更流程如下: a)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通过800兆对讲机,向OCC调度员ᨀ出进路变更要求; b)OCC调度员确认施工车辆已停车后,办理对应的进路,与车站值班员共同确认道岔位置开通正确且锁闭; c)OCC调度员通过800兆对讲机,向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变更后的进路交底; d)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与施工车辆司机进行变更后的进路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e)施工车辆司机根据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指挥施工车辆动车。 8.2.7.8.1.6进路办理方为车站值班员时,变更流程如下: a)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至车控室,向车站值班员书面ᨀ出进路变更要求; b)车站值班员确认施工该车辆已停车后,办理对应的进路,与OCC调度员共同确认道岔位置开通正确且锁闭; c)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与车站值班员共同在相关台账日志对变更后的进路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d)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与施工车辆司机进行变更后的进路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e)进路每变更一次(道岔位置发生变化),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均应向进路办理方申请一次,并向施工车辆司机签认一次。 8.2.7.8.1.7施工车辆司机在变更进路再次动车前,应与进路变更方(OCC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多职能队员(站控)/施工负责人)确认变更后的进路。 8.2.7.8.1.8施工作业区域内,如进路发生变更,进路变更方(OCC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多职能队员(站控)/施工负责人)应与施工车辆司机进行进路交底。
进路变更要求 8.2.7.8.1.1发布施工作业区域封闭的调度命令后,无施工负责人申请,进路办理方不得办理进路变更。 8.2.7.8.1.2发布施工作业区域封锁的调度命令后,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可根据施工作业需求,填写《上海轨道交通正线轨行区动车施工进路/路径变更确认表》(见附录K)后,向进路办理方(OCC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多职能队员(站控)/施工负责人)提出进路变更申请。 8.2.7.8.1.3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ᨀ出进路变更申请前,应确认施工车辆处于停车且不再移动的状态。 8.2.7.8.1.4无书面进路变更申请前,所有进路办理人员不可擅自变更进路。 8.2.7.8.1.5进路办理方为OCC调度员时,变更流程如下: a)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通过800兆对讲机,向OCC调度员ᨀ出进路变更要求; b)OCC调度员确认施工车辆已停车后,办理对应的进路,与车站值班员共同确认道岔位置开通正确且锁闭; c)OCC调度员通过800兆对讲机,向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变更后的进路交底; d)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与施工车辆司机进行变更后的进路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e)施工车辆司机根据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指挥施工车辆动车。 8.2.7.8.1.6进路办理方为车站值班员时,变更流程如下: a)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至车控室,向车站值班员书面ᨀ出进路变更要求; b)车站值班员确认施工该车辆已停车后,办理对应的进路,与OCC调度员共同确认道岔位置开通正确且锁闭; c)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与车站值班员共同在相关台账日志对变更后的进路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d)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与施工车辆司机进行变更后的进路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e)进路每变更一次(道岔位置发生变化),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均应向进路办理方申请一次,并向施工车辆司机签认一次。 8.2.7.8.1.7施工车辆司机在变更进路再次动车前,应与进路变更方(OCC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多职能队员(站控)/施工负责人)确认变更后的进路。 8.2.7.8.1.8施工作业区域内,如进路发生变更,进路变更方(OCC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多职能队员(站控)/施工负责人)应与施工车辆司机进行进路交底。
进路变更要求 8.2.7.8.1.1发布施工作业区域封闭的调度命令后,无施工负责人申请,进路办理方不得办理进路变更。 8.2.7.8.1.2发布施工作业区域封锁的调度命令后,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可根据施工作业需求,填写《上海轨道交通正线轨行区动车施工进路/路径变更确认表》(见附录K)后,向进路办理方(OCC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多职能队员(站控)/施工负责人)提出进路变更申请。 8.2.7.8.1.3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ᨀ出进路变更申请前,应确认施工车辆处于停车且不再移动的状态。 8.2.7.8.1.4无书面进路变更申请前,所有进路办理人员不可擅自变更进路。 8.2.7.8.1.5进路办理方为OCC调度员时,变更流程如下: a)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通过800兆对讲机,向OCC调度员ᨀ出进路变更要求; b)OCC调度员确认施工车辆已停车后,办理对应的进路,与车站值班员共同确认道岔位置开通正确且锁闭; c)OCC调度员通过800兆对讲机,向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变更后的进路交底; d)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与施工车辆司机进行变更后的进路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e)施工车辆司机根据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指挥施工车辆动车。 8.2.7.8.1.6进路办理方为车站值班员时,变更流程如下: a)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至车控室,向车站值班员书面ᨀ出进路变更要求; b)车站值班员确认施工该车辆已停车后,办理对应的进路,与OCC调度员共同确认道岔位置开通正确且锁闭; c)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与车站值班员共同在相关台账日志对变更后的进路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d)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与施工车辆司机进行变更后的进路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e)进路每变更一次(道岔位置发生变化),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均应向进路办理方申请一次,并向施工车辆司机签认一次。 8.2.7.8.1.7施工车辆司机在变更进路再次动车前,应与进路变更方(OCC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多职能队员(站控)/施工负责人)确认变更后的进路。 8.2.7.8.1.8施工作业区域内,如进路发生变更,进路变更方(OCC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多职能队员(站控)/施工负责人)应与施工车辆司机进行进路交底。
进路变更要求 8.2.7.8.1.1发布施工作业区域封闭的调度命令后,无施工负责人申请,进路办理方不得办理进路变更。 8.2.7.8.1.2发布施工作业区域封锁的调度命令后,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可根据施工作业需求,填写《上海轨道交通正线轨行区动车施工进路/路径变更确认表》(见附录K)后,向进路办理方(OCC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多职能队员(站控)/施工负责人)提出进路变更申请。 8.2.7.8.1.3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ᨀ出进路变更申请前,应确认施工车辆处于停车且不再移动的状态。 8.2.7.8.1.4无书面进路变更申请前,所有进路办理人员不可擅自变更进路。 8.2.7.8.1.5进路办理方为OCC调度员时,变更流程如下: a)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通过800兆对讲机,向OCC调度员ᨀ出进路变更要求; b)OCC调度员确认施工车辆已停车后,办理对应的进路,与车站值班员共同确认道岔位置开通正确且锁闭; c)OCC调度员通过800兆对讲机,向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变更后的进路交底; d)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与施工车辆司机进行变更后的进路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e)施工车辆司机根据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指挥施工车辆动车。 8.2.7.8.1.6进路办理方为车站值班员时,变更流程如下: a)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至车控室,向车站值班员书面ᨀ出进路变更要求; b)车站值班员确认施工该车辆已停车后,办理对应的进路,与OCC调度员共同确认道岔位置开通正确且锁闭; c)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与车站值班员共同在相关台账日志对变更后的进路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d)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与施工车辆司机进行变更后的进路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e)进路每变更一次(道岔位置发生变化),施工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均应向进路办理方申请一次,并向施工车辆司机签认一次。 8.2.7.8.1.7施工车辆司机在变更进路再次动车前,应与进路变更方(OCC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多职能队员(站控)/施工负责人)确认变更后的进路。 8.2.7.8.1.8施工作业区域内,如进路发生变更,进路变更方(OCC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多职能队员(站控)/施工负责人)应与施工车辆司机进行进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