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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关法学基础理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条法律条文规定的法律规则属于授权性规则 B在湄公河惨案中,糯康犯罪集团在泰国境内行驶的中国籍船舶“华平号”和缅甸籍船舶“玉兴8号”上杀害了13名中国船员,中国司法机关对该案行使管辖权依据的是刑法规定的属地原则和保护原则 C刘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刘某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属于免除刘某的刑事法律责任 D最高人民法院将某地法院审判的陈某生产、销售有害、有毒食品案作为指导性案例进行发布。该判例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 考点:法律规则、法的效力、法律责任、法的渊源 (2)刑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故B正确。 (3)免除法律责任,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其前提是行为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不构成犯罪,即刘某不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所以不存在免除刘某的刑事法律责任。故C不正确。 (4)我国法的正式渊源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不包括法院判例。故D不正确。
刘某在超市购物时被怀疑偷了一瓶洗发水,保安金某将刘某带到办公室询问,要搜刘某身体否则不许离开。刘某不允许金某搜身,金某便将办公室反锁,不许刘某离开。僵持2个小时后,刘某报警,民警张某、王某来到现场,未出示工作证件即检查刘某身体,并查看了刘某的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在查看过程中王某不小心将手机掉落地上,造成手机损坏。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金某侵犯了刘某的人身自由,对金某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B民警检查刘某的身体不符合法律规定 C民警侵犯了刘某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刘某有取得赔偿手机损失的权利 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民警未出示工作证件即检查刘某身体,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B正确。 (3)宪法第40条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本案属于行政案件,且不涉及国家安全,不能对刘某的通信进行检查。因此,C正确。 (4)宪法第41条第3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D正确。
以下对有关集资的行为认定正确的有( ) A张某为筹集资金购买生产原料,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职员,并向新入职的职员宣称可以投资入股。后有20名人员入职,向其募集300万元资金。张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B蒋某为筹集资金开发房地产,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通过推介会、手机短信向社会宣传,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1000万元。蒋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C陶某经营一家广告公司,明知谢某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100万元,仍为其作广告宣传,并收取佣金10万元。陶某构成虚假广告罪 D许某为扩大生产线,以虚假转让股权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吸收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筹集资金500万元。许某将其中的10万元用于扩大生产线,490万元用于购买股票,由于股票亏损,产品销量也不好,500万元未能返还。许某构成集资诈骗罪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3条规定,单位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张某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招聘职员,并向新入职的人员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数额达300万元,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此,A正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应当认定为“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34条规定,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蒋某未经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债券,构成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因此,B不正确。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谢某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数额较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陶某明知谢某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仍为其提供广告帮助,构成共同犯罪,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因此,C不正确。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以虚假转让股权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集资后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49条规定,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因此,D正确。
下列关于食品、药品犯罪认定正确的有( ) A甲销售假药,但该药不会对人体健康直接造成危害,如对甲以销售假药罪处罚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轻,应当对甲以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B乙以低价大量收购某地病死的鸡,冒充合格鸡肉销售给快餐店。乙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C丙收购火锅店废弃的底料油脂,生产出食用油。丙构成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D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销售金额达5万元。丁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1)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生产、销售刑法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A错误。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销售病死的禽类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43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因此,B错误。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第1、2条规定,利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等非食品原料生产“食用油”的,属于“地沟油”犯罪。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C错误。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构成犯罪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丁销售金额达5万元,应当立案查处追诉。因此,D正确。
2000年11月,李某(17周岁)抢劫杀人后逃往外地。2005年7月,李某诈骗他人5000元现金。2014年10月,李某在嫖娼时得知邓某13岁,被强迫卖淫,但李某仍与邓某发生性关系。后李某在扒窃时被抓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所犯抢劫罪、诈骗罪均在追诉期限内 B李某与邓某发生性关系,对其应当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C如对李某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的总和为40年,则对其判处的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20年 D李某审判时已满18周岁,对其可适用死刑 (1)刑法第89条第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李某的抢劫、诈骗犯罪行为不属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因此,应当从其犯罪之日起计算。李某诈骗数额较大,法定最高刑为3年,其追诉时效为5年。因此,A错误。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0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因此,B正确。 (3)刑法第69条规定,有期徒刑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25年。因此,C错误。 (4)刑法第49条第1款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李某抢劫杀人时不满18岁,不适用死刑。因此,D错误。
以下关于危害公共安全和扰乱公共秩序犯罪认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醉酒后驾车行驶上人行道路,将路人当场撞死。对甲应以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B乙穿着偷来的警服,拿着警棍来到某赌博窝点,以抓赌名义要求正在赌博的三人交出赌资,否则就把他们抓进监狱。三人信以为真,当场交出5千元赌资。乙构成招摇撞骗罪 C丙购进2台具有退币功能的游戏机,在某中学附近开设游戏厅。为招揽生意,丙对当天退币最多的人以现金奖励。丙构成开设赌场罪 D丁与戊的店铺相邻,因生意多次发生矛盾。某日,丁带上店铺里的10名伙计,持棍棒、西瓜刀等到戊的店铺辱骂戊,戊召集其店铺的伙计与丁等人发生打斗。打斗过程中,戊被丁砍到动脉流血过多死亡。丁构成聚众斗殴罪 (1)刑法第133条之一第2款规定,犯危险驾驶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甲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应以处罚较重的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因此,A错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因此,B正确。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开设赌场”行为。第2条第1款第3项规定,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构成开设赌场罪。因此,C正确。 (4)刑法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丁聚众斗殴致戊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D错误。
以下关于侵犯财产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 A甲合法注册大峰有限公司后,找到乙厂,谎称公司是龙头企业,需要找人加工手工艺产品,并保证回收产品。在与乙厂签订加工回收手工艺品合同时,收取了保证金lO万元。后乙厂在交付产品时,甲以产品不合格为由拒不退还保证金,并逃匿。甲构成诈骗罪 B丙找到某融资公司经理丁,要求贷款50万元,1年后还本付息。丁不愿意贷款,丙便威胁要殴打丁,丁害怕,便贷给丙50万。丙构成抢劫罪 C戊使用自己的信用卡,通过某商户POS机先后套取现金120万元。戊构成非法经营罪 D庚两年内敲诈勒索他人三次,累计数额500元,但前两次均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庚成立敲诈勒索罪 (1)根据刑法第224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7条的规定,在履行合同中,收受对方当事人担保财产后逃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因此,A错误。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追究刑事责任。丙虽然采用胁迫手段,但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构成抢劫罪。因此,B错误。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POS机持有者套取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成立非法经营罪,持卡人单纯的套现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C错误。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2年内敲诈勒索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敲诈勒索”,构成敲诈勒索罪。受到行政处罚但未经刑事处罚的敲诈勒索行为,应当计入敲诈勒索的次数。因此,D正确。
以下有关网上发布信息的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 A蒋某捏造某国领导人与该国军队文工团的多名女演员保持不正当关系的消息,并配图片在网上发布,迅速成为网络热点,引发该国的外交抗议。蒋某构成诽谤罪 B贾某不满自己被下岗,故意编造了其所在国有企业被低价出卖,所有职工将下岗的消息,并以“求辟谣”的方式在网上发布,号召大家到市政府门前抗议,引起上千名群众聚集。贾某构成寻衅滋事罪 C张某得知陈某的公司正在申请上市,便收集了该公司的负面消息,在自己网络博客上发布。经查该消息属实。后张某以删帖为由,向陈某索取10万元。张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D杜某因在网络博客上发布生活常识,从未发布虚假消息,获得众多粉丝关注。某公司请杜某在博客上发布该公司产品在国外获奖的消息,并付给5万元报酬。杜某明知该公司产品未在国外获奖,仍然在自己博客上发布了该虚假消息,扰乱市场秩序。杜某构成非法经营罪。 (1)刑法第246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6项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蒋某诽谤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人员,引发外事交涉、外交抗议等,属于造成恶劣国际影响,构成诽谤罪。因此,A正确。 (2)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4项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贾某以“求辟谣”的方式掩盖编造虚假信息的目的,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消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构成寻衅滋事罪。因此,B正确。 (3)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274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张某在网络博客上以删帖为由,要挟他人提供财物,数额较大,即使涉及他人的负面信息是真实的,也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C正确。 (4)刑法第225条第4项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第1项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225条第4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杜某并非专门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第一次帮助发帖并收取费用,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D错误。
关于刑罚裁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在17岁时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出狱6年后又犯资助恐怖活动罪。甲不成立累犯 B张三无故辱骂清洁工,乙出于义愤将其痛打一顿,致其轻伤。后乙主动到派出所讲述事情经过,并坚持认为张三人品恶劣,自己打他是伸张正义。乙不成立自首 C某村村民丙将邻村某人杀死,公安机关逐户走访寻找线索时来到丙家中。丙看到民警上门,误以为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他的犯罪事实,即将杀人过程如实交代。丙成立自首 D丁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逮捕后,其妻重金收买他人犯罪线索,并在律师帮助下转告给丁。丁向公安机关检举,帮助公安机关破获涉案金额上千万的重大走私犯罪案件。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立功 (1)根据刑法第65、66条的规定,甲前后两罪虽然均属于成立特殊累犯的罪名范畴,但由于甲犯前罪时不满18周岁,故不能成立累犯。因此,A正确。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行为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其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因此,B错误。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视为自动投案。本案中,丙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成立自首。因此,C正确。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4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因此,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