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日,李某到甲公司从事高级技术工作,2月10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 40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 5000元:竞业限制期限3年,竞业限制期限内甲公司每月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3000元。
2023年2月1日,李某和甲公司协商后,书面提出辞职。2023年3月15日,双方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解除后,甲公司依约向李某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要求李某履行竞业限制义务。2023年4月15日,甲公司得知李某已经在同行业的乙公司工作,即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展行竞业限制义务,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中工请劳动仲裁。
李某与甲公司之间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