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其2×24年发生的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业务如下: (1)2×24年12月份,甲公司以其生产的成本为0.3万元/台的洗衣机作为福利发放给200名职工,每台洗衣机的不含税市场售价为0.6万元/台;同时将公司外购的200套衣柜发放给上述人员,企业购买这些衣柜的不含税价格为0.5万元/套,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相关款项已支付;假定200名职工中120名为企业生产人员,30名为销售精英,5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
(2)甲公司实行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补偿金额为放弃带薪休假期间平均日工资的2倍。2×24年,甲公司有25名管理人员放弃5天的带薪年休假,该公司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300元。
(3)甲公司2×23年经营业绩超出预期,董事会决定对该公司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2×24年6月20日,甲公司从公司外部购入20套商品房奖励公司的20名高级管理人员,该商品房每套市场价格为100万元,公司以每套6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职工,但要求相关人员需要自2×24年7月1日起在公司继续服务5年。2×24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到20名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购房款,并办理完毕上述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假定至年末无人离职,不考虑商品房相关的税费。
(4)因业务整合需要,甲公司与部分职工签订了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该协议签订后,甲公司不能单方面解除。根据该协议,甲公司于2×25年1月1日起至2×25年6月20日期间将向辞退的职工一次性支付补偿款1 000万元。该辞退计划已经公布,尚未实际实施。
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要求:(1)根据资料(1),说明甲公司作为福利发放的自产洗衣机是否应确认收入,说明理由,并编制与洗衣机和外购衣柜相关的会计分录。
要求:(2)根据资料(2),计算甲公司2×24年应付职工薪酬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3),计算甲公司2×24年因此计划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并编制相关的
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