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94万元,社会影响恶劣,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请阅读事故调查报告,回答下列问题。3·7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
2020年3月7日19时5分,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南环路发生一起酒店坍塌事故,共有71人被困(不含自救逃生的9人)。
截至2020年3月12日11时15分,现场搜救出受困人员71人,死亡29人(其中27人救出时已无生命体征,2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已掌握的受困人员已全部救出。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是一起主要因违法违规建设、改建和加固施工导致建筑物坍塌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7月14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经福建省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49名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2021年10月17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丰泽、安溪、南安、德化等4个基层人民法院,对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涉及的杨金锵等13名被告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行贿罪一案,以及7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对杨金锵等13名被告人和7名失职渎职、受贿公职人员判处刑罚。
当事酒店欣佳酒店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688号中骏四季康城一期旁,该酒店全称为“鲤城区欣佳旅馆”。
欣佳酒店成立于2018年3月28日,占地约5亩,主体7层,每层1000平方米,楼高22米,为钢结构建筑物,建筑建设于2013年。2018年改造为欣佳酒店,并于当年6月开业,酒店有各类客房共计66间 。经营者为杨金锵,经营范围主要为住宿服务,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上村社区南环路1688号地上一层大厅、四至六层。 疫情发生后,被泉州市鲤城区改造为区级医学观察点,用以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
2018年11月16日,欣佳酒店因违规被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2019年7月17日,因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鲤城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9年12月4日,欣佳酒店因未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被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责令立即整改,对该酒店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欣佳酒店被作为集中医学观察点,用以对来自重点疫区或有相关旅居史的人员,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事发当时,欣佳酒店集中医学观察点共入住重点疫区或有相关旅居史的人员58人,经过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此外,欣佳酒店还有管理、服务等人员16人,另有租在该栋大楼的车行人员6人 。
2020年3月7日19时,房主接到现场施工人员电话称,在进行作业的一楼房屋一根柱子发生变形。2020年3月7日19时5分,欣佳酒店发生楼体坍塌,现场共有71人被困(不含自救逃生的9人)。
2020年3月7日19时17分,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欣佳酒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大量群众被困。
截至2020年3月7日21时,现场已救出28人。截至7日22时,现场已经抢救出34人。截至7日23时20分,泉州佳欣酒店坍塌事故现场已救出38人。
事发后,泉州市、鲤城区组织全力搜救。
接报后,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副部长尚勇、党组成员琼色立即到部指挥中心视频连线现场,调度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全力组织救援、救治伤者,尽最大可能降低事故致死致残人数,科学采取救援措施,防止二次事故,保障救援安全;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追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派出由付建华副主任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地方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2020年3月8日凌晨2时30分,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付建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魏捍东带领应急管理部工作组和救援专家抵达现场,现场调度指挥救援工作,全力组织人员搜救。
2020年3月7日晚坍塌事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迅速调派两批国家级医疗卫生应急专家组共18人,支援当地开展伤员救治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第一批专家组7日晚从福州、厦门就近派出,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和厦门大学附属医院的重症医学、创伤骨科、心理干预、院感防控等多专业14名专家组成。第二批专家组8日早从广州出发,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症医学、神经外科、创伤骨科、胸外科专业4名专家组成。
2020年3月7日晚,成立善后工作小组,下设综合组、医疗保障组、理赔组。泉州市、区、街道三级组成善后工作小分队,分户按人点对点全程服务保障,开展沟通安抚、食宿接待、心理疏导等工作,并同步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截至2020年3月9日下午18时,善后工作组对已在泉州的19户54位受困者亲属,分别安置在8个住宿场所,各街道分片包干服务,按照遇难、待救援、重伤人员每户家属配备3名精干力量,轻伤人员每户家属配备1-2人的比例,第一时间做好伤亡人员本人及亲属的信息了解登记,迅速开展沟通安抚及食宿接待保障工作。
2020年3月9日晚,泉州市鲤城区常务副区长黄向阳介绍,截至目前,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所有被困人员身份信息全部摸排清楚,并与其家属亲属取得联系。
泉州市鲤城区住建局局长张翼表示,该楼房坍塌原因是因为装修还是原来结构问题,还需进一步甄别。
泉州市公安局局长李伙金表示,房屋业主杨某某,65岁,为泉州本地人。公安部门已传唤他到案。
2020年3月8日,从泉州市鲤城区酒店坍塌事故救援处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已经成立事故调查组,将实事求是查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该楼房业主已被公安部门控制。
2020年3月10日10时,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尚勇介绍,据初步了解,该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暴露出地方有关方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长期造成安全隐患的漏洞和盲区,血的教训令人震惊。该酒店违法建设,多次违规改建。待救援基本结束后,将全面开展事故的调查,迅速查明原因,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相关责任。
2020年3月11日17点50分,泉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救援情况。在发布会上,泉州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洪自强介绍,经初步调查,欣佳酒店在建设、改造和审批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现已经将相关证据收集固化,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初步调查情况将上交上级调查组。
2020年3月12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批示要求,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成立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组并开展调查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付建华任组长。
2020年3月13日,国务院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福建泉州召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事故调查组组长付建华主持。会议指出,据初步调查,该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规划和施工许可,存在非法建设、违规改造等严重问题,特别是房屋业主发现房屋基础沉降和承重柱变形等重大事故前兆,仍然心存侥幸、继续违规冒险经营;地方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打非治违”流于形式,导致安全关卡层层失效,最终酿成惨烈事故。
2020年3月11日下午,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部署泉州市欣佳酒店坍塌事故处置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强调,要全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彻查事故原因,彻查事故背后的所有违纪违法行为,无论涉及到谁都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严厉惩处,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2020年7月14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49名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经查,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赖开族、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财水、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原副局长张汉辉等7名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该起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41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予以诫勉。其中,给予泉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永礼政务记过处分;给予莆田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建辉(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任泉州市政府副市长)政务警告处分;给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林瑞良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泉州市委副书记张永宁(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泉州市政府副市长,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泉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政务警告处分;给予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庆赐(2011年6月至2016年6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泉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洪自强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阳春(女,2011年7月至2016年6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区长,2016年6月至2020年1月任泉州市鲤城区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泉州市鲤城区委书记刘林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泉州市鲤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苏延辉政务记过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
2021年10月17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丰泽、安溪、南安、德化等4个基层人民法院,对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涉及的杨金锵等13名被告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行贿罪一案,以及7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对杨金锵等13名被告人和7名失职渎职、受贿公职人员判处刑罚。
2020年3月7日,位于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上村社区南环路1688号的欣佳酒店所在建筑物发生坍塌事故,坍塌的建筑物系泉州市新星机电工贸有限公司综合楼,因长期违法违规建设、改建和加固施工导致坍塌,造成29人死亡、50人不同程度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94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新星机电工贸有限公司、欣佳酒店实际控制人杨金锵违反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安全生产规定,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在无合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雇佣无资质人员,违法违规建设、改建钢结构大楼,弄虚作假骗取行政许可,安全责任长期不落实,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杨金锵等人将欣佳酒店建筑物由原四层违法增加夹层改建成七层,达到极限承载能力并处于坍塌临界状态,加之事发前对底层支承钢柱违规加固焊接作业引发钢柱失稳破坏,导致建筑物整体坍塌。相关责任人及欣佳酒店承包经营者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采取紧急疏散等措施,最终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及严重经济损失,杨金锵及相关责任人员、欣佳酒店承包经营者应对事故后果承担刑事责任。杨金锵还伙同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用于骗取消防备案及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使违规建设的欣佳酒店建筑物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杨金锵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致使欣佳酒店建筑物违法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得以长期存在,亦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另查明,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建筑物可靠性鉴定与抗震研究所承担检验职责的有关工作人员,在对欣佳酒店建筑物进行房屋质量检测时,明知存在安全隐患,仍违反技术标准要求,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李泉生等2人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明知杨金锵未取得相关规划和建设手续,为欣佳酒店建筑物建设、夹层隔间、消防备案绘制建筑施工图纸,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原副局长张汉辉、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原站长刘德礼、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治安大队一中队原指导员吴家晓等7名公职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徇私枉法、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犯罪行为。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结果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杨金锵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万元;对其余12名同案被告人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行贿罪等罪名,分别判处十三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对其中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对张汉辉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刘德礼以受贿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零二千元;对吴家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其余4名公职人员分别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四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部分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案件的宣判。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四不放过”,具体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