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纵向受力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接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应分批错开;各接头的横向净间距不应小于(),且不应小于();
2 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应属于同一连接区段;搭接长度可取相互连接两根钢筋中较小直径计算。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附录C的规定。
3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纵向受压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可不受限制,纵向受拉接头的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超过();基础筏板,不宜超过()。
2)柱类构件,不宜超过();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